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区商务委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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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十八届第一百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决定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1件区商务委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外贸稳增长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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