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区经信委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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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各人民团体,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有关规定,经区经济信息委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沙坪坝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关于印发S1938创意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2个区经济信息委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中,区财政局对于《关于印发S1938创意园扶持政策意见的通知》的废止无意见。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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