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废止《沙坪坝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09
字体:【 默认 超大 |

各镇街,区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函询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医疗保障局、区总工会意见,经我委2021年第1次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决定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沙坪坝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沙卫发〔2019〕136号)。

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该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