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沙坪坝区中梁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1-12-08

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对各涉农镇街2021年动态新增的困难群众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一)申请改造的农村危房范围:农村户口;且属于申请户唯一居住的农房;经鉴定后为C级或D级危房,鉴定单位应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申请改造的农户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三)对拆除重建的涉农镇街要监督农户依法办理建房手续,违法建筑、超面积建筑、改变居住使用性质的均不能纳入补助范围。

(四)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已纳入近期实施城市建设范围内、即将征拆的农村危房,不列入改造补助范围。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及建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有两种方式:拆除重建、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改造由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三、农房改造补助标准

拆除重建补助标准:3.5万元/户;修缮加固:以实际修缮费用予以补助,每户原则不超过3.5万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程序

(一)自愿申请。农村危房家庭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其他贫困类型证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要多方调查、多次核查,搜集周边农户意见看法,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三)入户审核。镇街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街签署意见,并在镇街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镇街将审核结果、农户申请表和《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于2021330日前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四)建设改造。经镇街审核同意纳入2021年补助改造计划的农村危房,由户主按照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等建房手续,建设改造由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五)安全巡查。各涉农镇街在建设过程中应逐户逐项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强化农村危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六)竣工验收。改造及加固完成后,镇街须要求施工方列出工程量及造价明细清单并审核把关确认。先由镇街组织初验,再申请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七)资金拨付。维修加固费用由所属镇街进行监管,超5万以上采取财政评审、5万以下采取询价模式。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过程中和综合验收合格后。

(八)档案提交。档案资料是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审计、检查必要物件,请镇街及时将档案资料报送至我委。

(九)拆除旧房。对拆除重建的农户住进新房后,各涉农镇街务必督促农户及时拆除旧房,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该项任务要求在2021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各涉农镇街要严格按照补助对象、建房面积、公开公示等相关要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力度,同时杜绝违法建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整改落实。

(三)各涉农镇街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全面推行补助资金拨付一卡通制度,将危房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对精神有问题的农户镇街可以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方。

(四)各涉农镇街在建设过程中做好档案信息的收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一户一档材料包括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房屋安全评定报告、村级评议资料、乡镇审核审批材料、告知函、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资金发放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表等资料。

(五)各涉农镇街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获批对象函告制度,书面通知拟补助对象,告知审批情况、补助资金和建房要求等事项,并对告知函收达情况进行跟踪,确因农户外出等原因无法送达书面通知的,应电话告知户主本人或直系亲属,并做好记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2.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

      4.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5.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

      6.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

      7.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8.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10.农村危房改造告知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224

(联系人:韩华,联系电话:88102611。)


附件1

2021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70户任务分解表

涉农镇街

改造户数(户)

完成时限

凤凰镇

17

202110月底 

中梁镇

17

青木关镇

17

回龙坝镇

12

歌乐山街道

6

覃家岗街道

1

合  计 

70



附件2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区县(自治县、经开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

房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贫困户类型

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低保户

是否为残疾人家庭

是     

鉴定单位(盖章)


鉴定单位联系人


电话


房屋用途

住宅    其他

是否唯一住房

是     

房屋面积

         

建成时间

          

规模

总长        m    总宽       m  总高        m        

结构形式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砖石结构   木结构   夯土结构

土坯结构  其他(                    )

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

1.场地安全程度

(    )

2.地基基础

(    )

3.房屋整体倾斜程度

(    )

4.上部承重结构

(    )

5.围护结构

(    )

房屋综合评定

评定等级

A级       B级        C级       D

处理建议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鉴定人员(签字)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居委)          组(社区)村民,姓名         ,身份证号码                   ,现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房屋经鉴定为     级(C级、D级选其中一类),现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请你们给予帮助支持。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对农村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不拆除重建。

(二)对农村D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对农村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拆除重建后的房屋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三)本人家庭所有成员无一人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无机动车辆或大型工程车,无财政供养人员,无投资或经商办企业人员,无缴纳住房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人员,以前从未享受过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和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愿放弃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和补助资金。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4

      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评议

情况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主持人


村评议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主名单


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评议人员发言情况记录


通过村评议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主名单


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督人员签字


填表说明:1.本表作为评议工作的记录;2.名单栏目应列出所有相关人员姓名;3.至少要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并签字确认;4.评议结果通过后,应在本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附件5

              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

评议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初步确定本村(居委)       户农户为         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村(居)委会提出意见。

联系人:            电话:               

                              村(居)委会(公章)

                 


附件6

              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

审核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初步确定本乡镇(街道)       户农户为         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意见。

联系人:            电话: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

                 


附件7

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贫困类型


结构形式


危房等级


改造方式

拆除重建           修缮加固

资金总投入


申请补助资金


自筹资金


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村(居)会(公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意见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意见


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                         巡查日期:         

巡查农户地址:                     农户姓名:

巡查类别

巡查内容

巡查结果

拆除重建的D级危房

1.地基、基础完好

2.主体结构施工工艺、方法规范

3.屋面工程满足使用要求

4.抗震设防区域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5.钢筋、水泥、砖、瓦等主要建筑材料符合要求

6.室内地面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修缮加固的D级危房或C级危房

1.危险点构件更换或维修

2.房屋排除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施工安全

1.建筑场地材料堆放规范、安全

2.脚手架搭接规范、安全

3.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安全

巡查意见和整改要求


巡查人(签字):

施工方(签字):

农户(签字):


附件9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贫困类型


危房等级


改造方式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修缮加固验收情况

1.危险点构件更换或维修

2.房屋排除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3.执行综合单价控制价

新建房屋验收情况

1.选址安全,地基坚实

2.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

3.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

4.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5.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6.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

7.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8.建筑面积满足政策要求

9.执行综合单价控制价

户主意见



户主(签字)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农村危房改造告知函

           (户主姓名):

您现为           区县(经开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     组(社区)居民,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经村评议、乡镇审批、区县审批并公示,被列入         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您可对房屋进行(拆除重建修缮加固),其中新建房屋须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建房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如您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       元补助资金将拨付到您的一卡通(账号:                        )。请您确保一卡通账号准确和密码安全,如有疑问,请咨询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电话:               

特此函告。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章)

                   

说明:告知函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户主并经户主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留存、一份由户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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