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0-00018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10 | 发布日期: | 2020-07-10 | |
名称: | 关于印发《新桥街道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新桥街道居民供电设施改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
按照区发改委《关于实施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工作的请示》和渝发改能源【2020】712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居民光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街道结合辖区工作实际制定《新桥街道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7月8日
新桥街道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发改委开展国网市电力公司供电区域内的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工作部署,优先解决老旧小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等民生问题,切实提升居民用电体验,加强辖区居民供电安全隐患治理,重点解决辖区居民高层建筑供电设施防火隐患等问题。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改造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居民自愿、电网实施”的原则改造,采用滚动实施方式统筹安排改造项目。
(二)改造范围
一是老旧小区(原则上2000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包括未实现“一户一表”的居民小区为居民供电的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改造,以及已实现“一户一表”,表前资产不完全属于供电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为居民供电的高低压配电设备设施改造。“三供一业”、“棚户区”、3年内将拆迁的居民小区等不纳入改造范围。小产权房老旧小区清理出来报道街道经发办,是否改造待定。
二是居民供电安全隐患治理。包括居民高层建筑供电设施防火隐患治理,居民供电开闭所(配电房)单电源通道隐患治理,以及居民供电电源通道超容量隐患治理。
二、组织领导
新桥街道办事处成立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和统筹推进辖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青 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 坤 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长
徐仕艳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兼)
封传悦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黄秀军 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主任
周 斌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办公室主任
李 军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靖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谭 杰 新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张 欢 凤鸣山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王 红 高滩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艾如洪 办事处副调研员、上桥社区党委书记
杜 波 张家湾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邓朝辉 沙坪坝区供电局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居民供电设施改造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联系社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具体业务指导工作,各成员负责各(联系)社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全面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等工作。封传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推进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全面工作,刘靖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推进居民供电设施改造日常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7月底前)
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对改造方案和相关政策进行宣讲培训,全面启动辖区老旧小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工作。
(二)摸排阶段(三季度)
街道经发办牵头梳理老旧小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项目,沙坪坝区供电局牵头梳理居民供电安全隐患治理项目。
(三)实施阶段(三季度至四季度)
沙坪坝区供电局按照项目投资计划启动前期手续办理及项目建设。
四、明确职责
1.街道经发办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老旧小区居民供电设施改造及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收集上报工作,做好项目其他相关工作;
2.街道规建办负责做好科室涉及的供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街道应急办负责做好辖区企业的供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街道民社办负责督导各物业小区排查供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各社区负责配合沙坪坝区供电局做好辖区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沙坪坝区供电局负责全面清查摸排居民供电安全隐患,对排查和改造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做好改造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报送信息
各相关科室、社区要认真细化实施方案,要及时汇总《市区供电分公司摸排未实现“一户一表”或表前资产未完全移交的老旧居民小区初步清单》(见附件),于2020年7月12日前报送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