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0-00017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7-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2 | |
名称: | 新桥街道关于转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三轮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关于转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三轮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三轮车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沙府办发〔2020〕6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职责分工
党建办:结合区委宣传部限行工作宣传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做好辖区三轮车限行宣传工作。
民社办:组织协调各社区认真摸排辖区限行区域内的三轮车底数,按照“一人一车一户,逐户上门,逐人宣传”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配合区残联核发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确保6月30日前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配合相关部门核查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摸底工作;对从事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残疾人进行正确引导和宣传教育,做好残疾人稳定工作。负责将全辖区三轮车限行对象中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对确有特殊困难的,按有关政策给予救助。
平安办:在区信访办指导下,开展三轮车限行信访问题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财政办:负责对辖区财政局落实辖区限行工作经费保障。
规建办:配合区城市管理局开展限行管理城管执法工作。
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劝导、教育、稳控工作;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进楼入户,广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畅通信息,及时反馈。各成员单位于各阶段中收集到的舆情信息、风险隐患要随时报送。
附件:新桥街道三轮车排查表
新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新桥街道三轮车排查表
序号 | 车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住址 | 车牌号 | 排量 | 是否 残疾 | 残疾证 号码 | 专用标识(是否)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