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30XX/2023-00054 | 信息分类名称: | 其他/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新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3-10-17 | 发布日期: | 2023-10-1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防办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灾害教训切实做好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报》的通知 | ||||
文号: | 主题词: |
今年汛期以来,受强降雨、台风、山洪和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全国已发生多起野外施工作业和山区生产经营场所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特别是近期四川省凉山州金阳县一在建高速公路项目部接到山洪灾害预警后未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
当前,我市仍处于“华西秋雨”防范关键期,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防总办、国务院安委办工作要求,始终绷紧防汛救灾这根弦,层层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持续抓好汛期应急值守、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等工作。要深刻汲取近期山洪灾害事故教训,对照反思、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汛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一点一策”针对性整治风险隐患,着力防范有山洪、滑坡等风险的项目驻地和人员安全,坚决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和紧急撤离转移避险措施,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发生。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要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准备,落实各项防范保障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第一时间科学救援、高效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国家防总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灾害教训 切实做好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报》(国汛办电〔2023〕130号)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要按照市减灾办、市安委办领导在部分中央在渝企业、市属国有企业防汛防地灾工作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企业)汛期野外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