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03P/2026-00010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小龙坎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小龙坎街道办事处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小龙坎街道为党委、政府派出机构,内设机构5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受区委、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具体为:按照党中央关于增强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街道核心职能,全面正确履职。
(二)单位构成。
小龙坎街道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3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38.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拨款增加3.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13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99.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83.99万元,城乡社区334.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2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4.93万元,住房保障68.5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65.8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8.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8.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23万元,比2025年增加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4.8万元,比2025年减少165.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将社区专职委员福利待遇从基本支出中调整至项目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33.43万元,比2025年增加168.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将社区专职干部福利待遇从基本支出中调整至项目支出等,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安全稳定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小龙坎街道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2.25万元,比2025年增加0.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年增加0.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底更换的一辆新能源公务车,分三期付款,2026年为第三期,支付金额较上年增长0.8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五个直属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00.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辖区清扫保洁工作140万元、市政设施管护工作63.53万元、服务群众专项工作24万元、平安和司法工作26.15万元、街道食堂经费46.62万元等项目的正常推进及运转。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4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33.43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荣 联系方式:023-65322266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