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12465/2023-00096 信息分类名称: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童家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7-02 发布日期: 2023-07-10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童家桥街道办事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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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童家桥街道办事处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0

童家桥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确保街道辖区内社会稳定,规范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处置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单位、部门、社区及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街道、有关单位、部门、社区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安全生产和事故处置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处置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危及1-3人以上的生命安全或者中毒事件,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四、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

童家桥街道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

组  长:书记、主任

副组长:副主任(分管)及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

成  员: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司法所)、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街道退伍军人事务管理站、童家桥街道各社区、社会单位负责人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与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总指挥部一套班子,并同时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与应急管理、应急指挥救援职能。

(二)各科室职责

1.党政办

(1)负责综合协调各社区、各部门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关文件、办理公文及应急管理信息、信访、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对外应急管理宣传等工作。

(4)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负责舆情控制方面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2.党建办

(1)负责对外协调与联系、参与对外应急管理宣传等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3)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3.应急办

(1)负责童家桥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

(2)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消防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童家桥街道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日常应急救援与协调工作。

(4)履行童家桥街道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区域、社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监管职责。

(5)负责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应急培训、演练工作。

(6)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7)负责协调童家桥街道各类公众信息及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4.规建办

(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水上及轨道交通安全室、建设施工安全、城市运行突发事件的风险研判和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与协调工作。

(2)组织做好职责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和预防工作;

(3)负责街道办事处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工作可能涉及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牵头汇同有关部门在制定童家桥街道处规划、街道办事处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项目详细规划、重点基础设施规划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建设施工安全、城市运行安全的日常工作,负责建设施工行业、城市运行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7)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5.执法办

(1)负责协调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过程中伤病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2)负责组织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和抢险救灾行动,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负责做好灾后疫情防治工作。

(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6.民政办

(1)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做好灾民临时转移安置工作。

(2)帮助做好灾民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并按规定给予重灾户救济补助。

(3)向区民政局报告灾情。

(4)负责童家桥街道社区事务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5)负责社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6)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7)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7.平安办(司法所)

(1)负责组织突发社会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处理群众纠纷,保障童家桥街道辖区公共安全,做好交通组织与系统管理。

(3)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5)参与童家桥街道辖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和防范工作。

(6)参与安全生产督查和风险防范工作。

(7)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8.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1)负责童家桥街道文化、旅游行业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2)负责旅游行业、文化服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4)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9.社保所(退役军人服务站)

(1)参与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参与社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研判和预防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应急培训工作。

(4)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事项。

10.街道其他科室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

(2)负责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负责领域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相关业务工作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计划、科技创新、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负责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5)参与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及管控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工作。

(7)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8)完成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11.社区和社会单位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

(2)负责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应急工作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应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3)指导负责领域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相关业务工作发展规划,督促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从行业计划、科技创新、资产管理等方面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组织负责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5)参与童家桥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及管控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部门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工作。

(7)配合童家桥街道其他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协调工作。

(8)完成街道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网格长、网格员职责

(1)认真学习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的风险研判和风险防范工作。

(3)生产安全事故接警后,及时采取报告、疏散、警戒等应急对策措施。

(4)积极与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沟通、协调,快速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5)向上级主动汇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形成事故(事件)快报。

(6)童家桥街道辖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充分辨识生产安全事故带来的次生或衍生灾害,并采取应对措施。

(7)应对任何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组织疏散群众,确保群众的生命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及指令。

(四)应急机构职责

1.综合协调组

成员:党政办、党建办、财政所、民政办、司法所、执法办、事件(事故)单位

职责:负责接收生产安全事故及其相关情况的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处理上级关于抢险救援和灾难处置的指示和批示,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故(事件)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宣传报道;协调各工作组的抢险救援和处理工作等任务。

2.应急救援组

成员:应急办、执法办、规建办、派出所、平安办、人武部、事故地社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按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成员:平安办、派出所、执法办、事故地社区和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成员:党政办、财政所、经发办、社保所、事故地社区和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落实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工作。

5.医疗救护组

成员:沙区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政办、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事故单位

职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工作,安置临时疏散人员,进行安抚、理赔工作。

6.新闻报道组

成员:街道党建办、文化中心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7.善后处理组

成员:民政办

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五、分级响应程序

各社区工作人员得知消息立刻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报告社区书记和街道应急办,应急办报告给街道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主要领导。

(一)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街道负责人原则上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街道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二)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区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立即向区政府、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三)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四)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1.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伤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同下)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面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六、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负责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和救援队伍负责人联席会议,通报事故初步情况,制定应急救援实施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调集救援设备和器材,指派救援队伍深入事故区域,探明情况,抢救伤员,运送遇难者遗体到指定位置存放。

卫生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设立现场急救站,开展现场医疗急救,对伤员简单处置后,送指定医院治疗,并随时向指挥部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应急办、执法办人员迅速划定警戒区,及时通知事故区域内的人员及时撤离,禁止与救灾无关的人员进入警戒区。

应急指挥部通知有关部门和行业做好运输、通信、物资、供电等支援工作。

七、救援力量组成

发生重、特大事故和灾害后,由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按事故实际情况,调度街道范围内救援力量,必要时请求上级政府给予帮助。

八、紧急处置

针对安全生产事故和灾害的特点,在抢险救援过程中,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事故和灾害发生后,发生地的社区和企业在第一时间是处理事故的主体,要充分利用所属企业及邻近社会救援力量尽快实施抢救,遏制事故扩大;

(二)停止事故地点一切作业,迅速组织事故地点及邻近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三)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制定事故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立即搜救被困和失踪人员,调集相关的医疗专家、医疗设备现场救治伤员,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五)加强对事故抢救现场的物理、化学监测,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六)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避免抢救过程中发生二次伤亡;

(七)应急救援结束后,各有关单位、救援队伍和专家在撤离事故现场前,要认真做好现场清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八)应急救援的同时应做好相关人员安全防范工作。

九、事故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协同有关部门适时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按照规程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现场检测、事故损失评估等工作。

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做出应急行动书面总结报告,要收集和整理所有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报告等资料,组织专家总结和评价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救援保障情况等。

十、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认真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救援队伍应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员,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整理抢险救灾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

事故发生地、事故发生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

同时应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应制定安全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组织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改进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报区管委会办公室。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童家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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