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406C/2026-00020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覃家岗街道办事处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
覃家岗街道办事处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按照党中央关于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商、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街道核心职能,全面正确履职。
(二)单位构成
1. 覃家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内设机构5个: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2. 覃家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设置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覃家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覃家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覃家岗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覃家岗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覃家岗街道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3. 辖区共有3个村、9个社区。分别为上桥村、新桥村、梨树湾村;新立社区、新鸣社区、梨园社区、凤天路社区、马家岩社区、新凤社区、梨泉社区、金桥社区、金星社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96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6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8.34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收入增加,用于新增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3965.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774.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83.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42万元,农林水支出9.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5.54万元,住房保障124.0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8.3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2.5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0.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5.83万元,比2025年增加8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2.34万元,比2025年减少92.59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在职人员经费增加,社保协管员、低保员、专职网格员等人员经费纳入保民生项目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3.50万元,比2025年增加180.94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协管员、低保员、专职网格员等人员经费纳入保基本民生项目,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及村(社区)其他人员补贴、村(社区)办公经费等保基本民生项目、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管护、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
本部门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9.59万元,比2025年减少2.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6万元,比2025年减少2.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分期支付公务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6.22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本年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 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3.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95.0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3.56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93.5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俊杰,联系方式:023-653499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