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540/2026-00069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石井坡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6-29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石井坡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的工作计划》的通知 | ||||
| 文号: | 石街办发〔2026〕20号 | 主题词: | |||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石井坡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各工作岗、各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结合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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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石井坡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0日
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沙安办〔2025〕47号)要求及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为,强化源头管理和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效能,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实现石井坡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专项整治,加强对本辖区人员密集场所、机械制造及加工、在建工地、再生资源、养老机构、九小场所、有限空间等较大危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运行机制。确保年度对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覆盖检查4次,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覆盖检查2次,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覆盖检查1次。“年有计划、月有方案、周有安排、日有记录”,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确保计划执行完成率100%,检查、复查率100%,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率达到95%,按时完成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对我街道确定的2026年度直接监管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二)按一定的比例对各社区、列入区级部门执法检查计划的重点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三)结合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季节特点及重要活动、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
(四)对各类举报、媒体曝光、上级交办、部门移送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随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区有关部门对辖区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六)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对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及街道工作重点进行督查,对相关职能岗位、社区进行履职考核,督促协调相关行业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有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石井坡街道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8名,具体从事安全监管岗位工作人员6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48天×6人=1488天,因均属兼职,安全工作日744天。
2.专项督查工作日共570天,包括:参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共计162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共计120天;重大、较大安全生产隐患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08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共计180天。
3.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共396天,包括: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共计180天;病假、事假共计3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共计60天;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共计90天;参加党群活动共计36天。
4.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行政执法工作日,即1488-570-396=522天,占法定工作日的35.1%。
五、执法检查对象
我街道辖区有各类大小企业和社会单位60家,其中建筑施工在建单位3家,配气站1家、加油站1家、酒店5家、大型超市1家、物业管理公司13家、养老机构3家,高中、中学、小学6所,幼儿园4所,医院2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
六、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五)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七)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四)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八)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七、执法检查方式及要求
执法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通过台账资料检查、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式开展。
执法检查要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执法检查应不少于2名检查人员,并视情邀请专家参与检查;
(二)开展检查时应及时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三)要求企业进行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整改意见书;
(四)对整改意见复查的,应在整改到期后10日内及时组织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并制作复查意见书;
(五)对检查和复查发现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及时移交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六)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规定进行整改;
(七)应当由其它部门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将案件移送到相关部门处理;
(八)应当依法提请区安委决定关闭取缔的,应及时向区安委书面报告;
(九)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录入企业基础数据库,检查中形成的相关材料应登记建档并做好归档工作。
八、执法检查安排
(一)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企业4家,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中等风险企业12家,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一般单位45家,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全年预计检查(复查)单位不少于85家次。
(二)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我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共性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我街道2026年主要对本辖区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机械制造及加工、再生资源、养老机构、九小场所、有限空间、危化品储存及使用、消防、打非治违等行业企业组织专项检查。
(三)随机抽查
对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外的大小工贸企业在月底前进行抽查,具体数量和企业在每月方案中确定。
(四)其他执法监督事项
1.每月对7个社区进行安全工作督查检查,做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全年共84次;重点工作阶段可进行多次督查。
2.街道相关业务岗位和社区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根据制定的计划严格落实检查,并将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信息及时报送至街道应急管理岗,由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把日常安全检查信息备案及录入。
街道办事处主任:杜小平,负责组织领导全面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检查。
(1)工贸危化消防领域安全工作
负责人:李连辉
检查内容:工贸“八大行业”、危化品、消防、建筑工地、有限空间、特种作业、燃气电力等领域安全相关项目检查,同时履行安委会职能职责。
执法人员:刘宁、黄兴全
(2)医疗及养老领域安全工作
负责人:马奕珊
检查内容:街道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医养结合机构、美容机构、养老机构等。
检查人员:李静、杨可、江志国
(3)建设施工暨既有房屋安全工作
负责人:庞婉
检查内容:既有房屋、建筑施工(包含两小工程)等安全相关项目。
检查人员:许可、王俊杰
(4)城市运行管理安全工作
负责人:廖丽佳
检查内容:城市基础设施、市政设施、化粪池等安全相关项目。
执法人员:郭建
(5)文化旅游与教育体育安全工作
负责人:马奕珊
检查内容:校外培训机构、文物、公共体育健身场地及设施、经营性文体场所、群众性文体活动等安全相关事项。
检查人员:石丽娜、王超蓝
(6)商务服务领域安全工作
负责人:罗杰
检查内容:在街道监管职责范围内,对本岗位列管的再生资源回收、餐饮、住宿、家电维修等经营场所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检查。
检查人员:梅宁江
(7)城市运行及交通领域安全工作
负责人:廖丽佳
检查内容:户外广告店招、占道经营、违章建筑、汽修行业、道路交通等。
执法人员:曾成理、邓森、陈鹤松
(8)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消防的安全监管,要制定详细的年度检查计划。
(9)石井坡市场监管所:负责全街道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等安全工作。
(10)石井坡派出所:负责管辖列管范围内的消防、危化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查处等安全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检查责任。街道应急管理岗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对社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突出执法检查重点。要以建筑施工、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再生资源、养老机构等行业企业为执法重点,将执法检查与开展专项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等检查活动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督促企业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主体责任。
(三)规范执法检查程序。要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检查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水平。
(四)严肃工作纪律。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社区、各业务岗位要参照本执法检查计划,对管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及人员配置,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年度检查计划,并提交街道安委办备案。要加强属地监管责任的落实,实行分层分级管理,确保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检查。
石井坡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6年1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