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18-00084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8-31 发布日期: 2018-08-3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山洞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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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山洞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31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山洞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共沙区山洞街道工作委员会、沙坪坝区山洞街道街道办事处为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党和政府的管理职能。一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二是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务性的事务起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三领导街道办事处、武装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四是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六是领导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七是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八是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加强居委会管理和建设,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龄等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做好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动员工作。九是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失业、失业保险等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工作。十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十一是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十二是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的住宅和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其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十三是负责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制定所辖区域的社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协调社区各类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完善,培育和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指导社区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街道财政预算和收支管理,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十四是统筹协调公安、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十五是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计划统计、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群众性文化、科普、体育等工作。十六是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外来人口综合管理等工作。十七是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山洞街道包括: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科、安监办4个科室,下属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3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89.04万元,支出总计989.0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76.48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增加了资金投入。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89.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9.04万元,占100.00%。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89.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29万元,占48.46%;项目支出509.75万元,占51.54%。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无接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8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增加了资金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76万元,增长101.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机关大楼维护维修、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基础政权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专项经费收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9.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48万元,增长8.3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增加了资金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7.76万元,增长101.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机关大楼维护维修、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基础政权建设、棚户区改造等专项经费支出。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2.81万元,占39.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6.9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及文化活动中心建设资金;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调整为资源勘探信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66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6.00万元,占25.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标及补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9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调标;城乡社区支出256.07万元,占25.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管护、绿化管护、公厕管护、城管执法等项目资金;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15万元,占1.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是把该项目编为了公共安全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9.47万元,占1.9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递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1.45万元,较上年增加25.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调标及补缴”和“增人增资”。公用经费107.83万元,较上年增加1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邮电费、维护维修费”的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6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招待费、一辆事业单位公务车因故障待报废,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单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无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67万元,主要用于 “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辆公务车因故障待报废。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维护费3.3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 “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1.36万元,增长11.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邮电费、维护维修费”的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业单位社服中心一辆、环保及安监综合执法各一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9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等项目。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街道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09.75万元。对9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11.6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5个项目都完成了绩效目标,积极的推动了工作,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15个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5个项目自评平均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9.75万元,执行数为509.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是街道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显著增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年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人。项目执行基本情况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了街道安全生产职责清单;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政府要求落实了安监机构办公场所和设备,充实了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配备了安全监管技术装备、执法车辆;承担了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监管职责,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学校、道路交通、居民小区等开展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根据“首查必罚”要求和“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执法检查三步曲工作法,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了安全生产日常执法检查,同时,配合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了辖区“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道路交通“两化一整治”,“交安行动”,建设施工“两防”,高温汛期,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等专项工作。建立了社区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伍,并组织了相关的训练工作。建立了风险隐患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形成并落实了针对性的处置措施。展开了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治理工作,逐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员(网格员)日常工作和评价考核制度。组织开展了安全知识“十进”、“安全生产月”等各种安全宣传活动,对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等安全知识进行了广泛宣传教育。开展了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地质灾害处置等应急演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资金执行率为100%。绩效目标实现的自我评价是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街道全年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辖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得到了有效管控,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街道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障。2017年度街道被区里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主要领导被区里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5534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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