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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碑街道办事处公开招录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简章
来源:双碑街道 日期:2023-06-06

双碑街道办事处

公开招录城市管理执法协管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队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和人员类别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双碑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2名。本次招用的人员属非在编人员,用人单位有权对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配。

二、招录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用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截至20231231日,年龄在40周岁以下之间;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无残疾,无违法犯罪、失信记录。

3.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日常办公软件应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三支一扶人员、本土人才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4.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录范围: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清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65—615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能证明本人身份、学历、政治面貌、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l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双碑街道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

(三)报名地点:沙坪坝区双碑街道综合执法办(沙坪坝区自由村27205办公室)。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23-65033813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公布。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人员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总分为100分。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报考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岗位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审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联合审查,确保资格条件、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五)公示。经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名单在街道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试用。如在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要求时,将按报考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要求,由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

本简章由双碑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双碑街道临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双碑街道临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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