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2833500/2022-00015 信息分类名称: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公文;其他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 生成日期: 2022-07-21 发布日期: 2022-07-21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木关镇府〔2022〕37号 主题词: 摩托车综合治理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21

各科室、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已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城市品质,坚决整治摩托车行车、停车秩序以及噪声扰民等突出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有序、宜居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和出行安全,按照全区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范围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董丁任组长,专职副书记何云、政法委员张明安、宣传委员朱汉君、副镇长吴明佼、副镇长曾令波、副镇长张冬任副组长,平安办、文服中心、经发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青木关派出所、青木关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其中,办公室设在平安办,由政法委员张明安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实施、督导考核等工作。宣传工作组设在文服中心,由宣传委员朱汉君兼任组长,牵头负责宣传发动、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维稳工作组设在平安办,由政法委员张明安兼任组长,牵头负责维稳处突工作。执法工作组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分管领导曾令波兼任组长,牵头负责纠正查处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依法快速现场处置、打击处理拒绝、阻碍执法、聚众闹事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限行工作组设在青木关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张臣松兼任组长,牵头负责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依法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

    二、工作目标

    针对违规加装遮阳伞、城市商圈(商业综合体、餐饮聚集地)乱停乱放、“飙车炸街”噪声扰民等突出问题,以规范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源头管控、部门共治、路面纠正、教育引导等综合治理工作,力争实现“四个一批”和“两减少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纠正一批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等违规改装行为,清理一批摩托车违规占道停车点,规范设置一批摩托车停车位,警示教育一批摩托车驾驶人;摩托车违规改装明显减少,摩托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警情舆情明显减少,摩托车守法率明显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车型: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自行车。

    (二)重点区域:滴翠广场、夜市、青木关镇小学、青木关中学、沙坪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路段以及319国道重点道路。

    (三)重点违法行为:

    1.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非法安装遮阳伞具(包括雨棚,下同),非法改装,超载、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速、逆行,飙车、追逐竞驶等。

    2.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违法行为:随意变道、未靠右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

    3.影响城市形象违法行为:在人行道、广场和公交枢纽、校园周边等人流密集区域乱停乱放、无序停车等。

    4.影响城市生活环境违法行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及主干道噪音扰民或占用消防通道等。

    5.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未购买交强险,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遮挡、污损号牌以及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行驶证等。

    四、工作步骤及重点

    (一)宣传教育阶段(即日起—7月31日)。通过全面梳理排查,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压实部门责任,利用“线上+线下”“窗口+路面”“走访+短信”等宣传渠道,以及设置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积极采取宣讲交法、张贴海报、案例警示、媒体采访、新闻座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摩托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的危害后果,形成共同抵制、社会共治的氛围。

    (二)执法整治阶段(8月1日—8月31日)。经对宣传教育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执法整治阶段。深化开展部门和警种联合共治行动,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查纠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引导其自觉遵法守法,切实将突出乱象整治到位。

    (三)巩固验收阶段(9月1日—9月30日)。经对执法整治阶段评估合格后,转入巩固验收阶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的主要经验做法,对全镇重点区域路段开展考核验收,系统分析整治存在的问题,并通报突出问题,切实固化治理措施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五、工作措施

    (一)实施部门协同共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实施。一是搭建工作专班。由平安办牵头,以镇政府办名义制发文件部署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搭建政府领导挂帅,宣传、政法、网信、公安、教育、环保、城市管理、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应急、信访、市场监管、各村(社区)等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从专项经费、人员队伍、执法装备、办公场地、停车场地等方面出台系列保障措施,完善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机制。二是开展源头治理。由青木关派出所、经发办、青木关市场监管所牵头,按照“前端治理+末端治乱”的原则,将监管工作前移至源头,对违规生产销售遮阳伞、消声器和非法改装等开展大排查大检查大执法行动,严禁出售遮阳伞,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消声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同时,全面摸清摩托车销售、维修企业(门店)等基础信息,建立完善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组织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建村(社区)、派出所、交巡警和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管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由宣传工作组统筹实施。一是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由文服中心牵头,制定宣传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用好媒体平台宣传造势,对常见的摩托车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进行案例曝光,讲清说明违规加装遮阳伞阻挡行车视线、降低车辆稳定性、加重事故后果和非法改装消声器、随意乱停乱放的违法危害处罚后果,引导市民共同抵制。二是深入开展入户宣传。各单位将摩托车违法整治宣传作为6至8月的宣传主题之一,融入到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中,采取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方式,组织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劝导自行拆除遮阳伞、恢复非法改装的消声装置,签订《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附件2)。三是设置违法学习劝导点。青木关派出所负责设置不少于2个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组织违法驾驶人下车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附件3)。

    (三)严格路面执法管控。由执法工作组统筹组织实施。一是强化劝导管控。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组建由平安办牵头,派出所、交巡警和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督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以村(社区)为治理单元,至少设置1个摩托车执法劝导固定岗,摆放摩托车执法劝导站牌,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部门联合劝导执法行动。二是强化执法管控。由青木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办牵头,以摩托车违法警情舆情反映突出的区域、时段为重点,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共同组建5个流动执法小分队,对违规加装遮阳伞、违法停车、噪音扰民开展高频检查,与大功率摩托车、酒驾醉驾、“一盔一带”集中整治行动、专项整治卡点进行结合,提升执法整治效果。三是梯度处罚违规打伞。由青木关派出所牵头,对违规安装遮阳伞实施梯度处罚,首次违法且自行拆除,并签写《不加装遮阳伞具承诺书》(附件4)的,予以警告处罚;再次违法,自行拆除并自愿进行下车学习的,予以警告处罚;2次以上违法的,依法予以处罚(处罚前在交巡执法通查询判定警告处罚次数)。四是从严查处噪音扰民。对大排量摩托车飙车炫技、非法改装噪音扰民,由青木关派出所、经发办、青木关市场监管所牵头,实施“销售改”窝点专案打击,依法严查严处“三无”、改装、拼装、盗抢摩托车上路。五是协同规范停车秩序。由青木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牵头,增派执法队员维护停车秩序,对乱停车辆实施劝阻,对不服从指挥的依法处罚、拖移。

    (四)落实疏堵结合措施。由执法工作组、限行工作组统筹组织实施。一是规范设置停车区域。由青木关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牵头,针对车辆使用停放较为集中的区域,在具备条件的人行道、车行道合理设置一批停车位,组织人员加强管理,切实规范停放秩序。二是联合出台限行措施。由青木关派出所、经发办牵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程序开展风险评估、通告发布、设置标志标线、设置电子卡口围栏等工作,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依法实施大排量摩托车限制通行措施,并开展闯禁联合执法。

    六、职责分工

    文服中心:负责牵头制定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宣传方案,播放摩托车安全宣传专题片,组织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社会面宣传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与综合治理工作相关的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各高校及中小学校履行主体责任,教育教职员工、学生及学生家长合规骑乘摩托车,并纳入内部考核通报,引导拆伞棚、戴头盔、安全文明驾驶。

    平安办:负责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考核。制作摩托车安全宣传资料,配合做好媒体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制定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风险评估报告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指导各村(社区),相关科室和单位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信访问题处置,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疏导工作,做好维稳、应急处置工作。

    青木关派出所:牵头组建流动执法小分队,组织开展联合劝导执法工作,严查摩托车重点违法行为;制定摩托车限行管理工作方案,划定限行区域、完善限行标志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经发办:配合派出所开展摩托车限行区域管控工作,配备便携式噪声监测执法设备开展交通噪声监测,推进信息共享,强化联防联控和智慧监管。负责打击摩托车非法改装窝点。

    应急办:负责结合自身职责,有针对性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执法劝导等工作。组织对摩托车非法营运依法查处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规划设置摩托车停车位,负责开展摩托车综合治理城管执法,加强人行道、广场空间的停车秩序管理。负责依托三轮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完善摩托综合治理的考评、督导、通报机制。

    青木关市场监管所:负责全面摸清摩托车生产、销售企业(门店),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摩托车、遮阳伞、消声器的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辖区内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村(社区)工作人员广泛宣传发动,落实社区、单位内楼宇电视播放宣传短片;协调辖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利用户外LED屏、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开展社会宣传;牵头组建辖区综合执法队伍,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劝导工作;梳理排查重点人员并做好帮教、稳控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有关科室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对提升城市品质,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和公众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各村(社区)、有关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梳理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要建立工作实施组,制定工作措施、任务分解表、责任清单,确保工作任务清、责任明、措施实。

    (三)依法整治,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既要做到严格、公正执法,又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注重解释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负面舆情、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案事件。

    (四)严格考核,严肃问责。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由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青木关派出所牵头,依托三轮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以实际宣传、整治效果为考核重点,建立完善摩托车综合治理督导、通报、考核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启动问责机制,责令限期整改。

    (五)收集信息,及时报送。各村(社区)、有关科室和单位于7月18日前报送分管领导及联系人名单(附件5),并于7月24日、8月24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于9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重大情况等及时报送。

    附件:

    1.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宣传实施方案

    2.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

    3.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

    4.不加装遮阳伞具承诺书

    5.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名单

    (联系人:杨唱;联系方式:18623637466)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

1.青木关镇摩托车综合治理行动宣传实施方案.docx
2.守法出行交通安全承诺书.docx
3.摩托车交通违法学习劝导点学习流程.docx
4.不加装遮阳伞具承诺书.docx
5.摩托车综合治理工作联络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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