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队伍,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青木关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2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截至2022年3月31日,年龄在20-40周岁之间;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任何遗传或慢性疾病,容貌端正。
3. 具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土人才等优先。
4. 能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热爱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清查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28日—3月14日(工作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持能证明本人身份、学历、政治面貌、户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奖励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红底l寸照片1张,如实填写《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聘用人员登记表》(附件)。
(三)报名地点:沙坪坝区青木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29号408办公室)。联系人:汤老师,联系电话:65600092。
(四)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及聘用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公布。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能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为《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报考人员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总分为100分。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综合评价得分在60分上的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测。按照考生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主),以1:1比例确定确定体测。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测项目为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20-30岁用时≤4分25秒为合格,31-40岁用时≤4分35秒为合格)。
(四)体检。报考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体测不合格,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组织到沙坪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审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联合审查,确保资格条件、遵纪守法、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六)公示。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名单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七)试用。如在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时,将按报考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录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待遇根据《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要求,参照现有劳务派遣协管队员待遇执行。
六、其他
本简章由青木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青木关镇临聘人员信息表
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