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简章
来源: 日期:2020-06-11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沙坪坝区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委组〔202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面向社会招聘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素质测试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人数

招聘对象:高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以及其他领域的党员

招聘人数: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3名。

三、遴选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强,熟悉和热爱党建工作,既要懂党务又要懂业务。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一般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有办事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六)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610日至2020626

报名地点:青木关镇党政办公室(政府三楼3-16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青东路29)

联系人:王嫚

联系电话:65603546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提交报名表。

党政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定。笔试内容应包含党务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计算机操作等。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查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报考人员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进入体检。组织到沙坪坝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审查对体检合格人员报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公安机关审查,确保年龄、政治面貌等基本条件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符合聘用要求。

)公示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名单在镇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

(六)试用。如在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有报考人员不符合遴选要求时,将按报考人员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录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薪酬待遇,参照按《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中公共服务类第一档标准执行。

本简章由青木关镇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青木关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青木关镇人民政府

                    20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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