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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745323269A/2024-00006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联芳街道 生成日期: 2023-12-29 发布日期: 2024-01-02
名称: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联街委发〔 2023 〕76号 主题词: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02

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2017150号)和《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沙安办〔202368号)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实际,编制街道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强化事故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推动街道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查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施工等领域内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率100%。街道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各项指标以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主要任务

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诚信机制建设,推进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四、执法人员数量及监督检查分类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联芳街道现有从事安全工作的在编人员12名,其中:街道党政主要领导2名,分管领导6名;各科室工作人员12名,对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监督检查分类

监督检查主要分为三类,即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主要涉及生产企业、公共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化粪池、户外广告、市政设施、危房、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生活饮用水、社区用房、残疾人服务、殡葬服务、液化气醇基燃料、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等方面监督检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随机抽查对象在本辖区行业领域的所有监管对象中抽取(不包括已列入本年度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的单位)。

五、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内容

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含职业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八)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日周月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四)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五)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六)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七)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各自监督检查计划,认真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检查。

(二)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执法检查时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并佩戴执法证件;开展检查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要求企业整改的,应及时下达书面责令限期整改书,整改到期及时复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形成闭环,制作复查意见书;对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其他科室处理的,应当登记建档并移送责任科室处理。

(三)统筹协调,确保计划落实。要充分做好监督检查计划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落到实处。积极主动协调,事先安排好检查人员、检查路线及交通车辆等,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事项,不能以人员、装备、时间不足为由而影响执法计划的实施。各责任科室安全检查应做到全年全覆盖,要严格落实“日周月”检查执法,责任科室在工作日必须开展执法,分管领导每周必须调度推动执法,主要领导必须每月开展执法工作检查。

附件: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工作委员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联芳街道办事

2023122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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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街委发〔2023〕76号 关于印发《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联芳街道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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