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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来源:联芳街道 日期:2025-12-26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沙坪坝区联芳街道办事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六)政治面貌为中共正式党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七)报考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5.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 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7.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承担不实填报相应责任。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1226日至20251229

报名地点:联芳街道办事处2党建人事岗

联系人:老师,电话:023-68885615

2.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填写《联芳街道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 面试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相应的岗位适应能力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测评,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由街道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四)审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以及本人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素质测试成绩以及其他应公示事项。

五、聘用及待遇

因体检、审查、公示等环节发现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可依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完善聘用手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存在其他不适合聘用的情况,取消聘用资格。待遇按照《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坪坝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沙府办发〔201818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本简章由联芳街道党建人事岗负责解释。



附件:联芳街道非公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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