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返回主网站 繁体版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来源:歌乐山街道 日期:2023-07-22

今年以来,我市先后出现16次强降雨天气过程,覆盖范围广、灾害强度大,特别是72—4日发生在长江沿线地区的特大暴雨,超历史极值,导致全市多地严重受灾,万州区尤为严重。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警,切实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努力将各类损失降到最低。当前,全市正处于防汛救灾关键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为我们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76日,市委常委会举行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调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做好受灾群众安抚工作,全力恢复水毁道路、电网、通讯、城市排涝等基础设施,抓紧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支持万州区灾后恢复重建,安排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方案,精准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减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系统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二、保障基本民生,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一)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1.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市应急管理局要牵头采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妥善做好应急期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等方式,加强应急生活物资调度和储备,强化抗灾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等相关救助政策落实,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要保障灾区参保群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及时发放。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对城市倒塌房屋住户,综合运用租建结合、发放货币补贴等方式妥善安置。市市场监管局要稳定灾区市场物价,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2.推进倒房恢复重建。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全面摸清因洪涝、地质灾害造成的倒损房情况,推进灾区倒损房恢复重建和危房排查改造。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对因灾需避让的住户,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等项目,采取集中异地重建、鼓励村民自建等方式,指导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市农业农村委要加强恢复重建农村住房宅基地审批管理。市金融监管局要建立农房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对因灾倒房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予以重点救助。

3.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抓好受灾人员医疗救治、灾区卫生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灾后疫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和灾后饮用水、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加强灾区人口集中的重点部位环境治理,努力做到灾后无大疫,坚决防止发生灾后传染病传播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修复重建基础设施。

4.恢复公共基础设施。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要加紧修复完成受灾城乡供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水厂泵站、污水处理、燃气管道等损毁基础设施,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灾区饮水安全。加强大中小型水库、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修复重建和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湖泊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全面恢复城乡防汛抗洪和减灾救灾能力。及时修复水源工程及渠道、渡槽、泵站等灌溉设施,保证后续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地灾隐患的排查、复查,对经核实属地灾隐患的居民集中区加快实施排危除险和工程治理。市教委要加快受灾学校的危房排查和修复重建工作,通过就近分流、调整布局、借用校舍等方式,确保秋季正常开学。

5.恢复道路交通设施。市交通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林业局要加快推进灾毁公路抢通修复,增强公路抵御灾害能力。尽快抢通公路,保证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及早完成国市干线路基及防护、涵洞、排水工程等基础性修复,力争农村公路、林区公路与国市干线同步完成修复,并加大公路日常养护力度,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全面有序完成高速公路、国市干线、农村和林区公路、城市道路、桥梁、航道、通航建筑物等修复工程,确保灾区交通运输尽快恢复正常。

6.恢复电力广电设施。市经济信息委、国网重庆电力公司要做好渍水电力设备抢修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保障民生和防汛设施供电,及时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用电,进一步优化配电网规划设计,提升配电网建设改造标准,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市通信管理局要优化基础通信网络布局,尽快完成灾区通信设施的加固、替代和重建工作,保障灾区正常通信。市文化旅游委要及时抢修广播电视传输设施,确保广播电视节目正常传输。

(三)农工商业恢复生产。

7.恢复农牧业生产。市农业农村委加快恢复重建因灾损毁的蔬菜育苗场、果茶和林木良种苗木繁殖场、水产原良种繁育场、畜禽良种繁育场及温室大棚和网箱等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设施,超前谋划秋冬农业生产,做好防范涝旱急转准备,实现“以秋补夏”,力争最大程度挽回农业损失。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水毁耕地整理复垦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生产自救能力。市农业农村委要加强恢复生产所需种子、农机、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调度调剂,指导灾区做好抢种、补种、改种和补栏、补苗等工作。要抓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市金融监管局要加快农业保险理赔速度。

8.恢复工商业生产。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要指导帮助企业加快损毁厂房的维护和重建,搞好设备检修和调试,加强工业园区、商贸市场的交通运输、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保障,狠抓生产调度,优化服务管理,协助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以大灾促调整,指导帮助灾区优化产业结构、企业改造升级。

三、强化要素保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扛起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实化工作举措,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资金、土地和有关政策支持,充分发挥灾后恢复重建主体作用。市级有关部门要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市级相关政策支持,强化指导督导,用心、用情、用力指导区县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早规划、早安排、早启动、早恢复的原则,在首先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全面开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7月底前,供水管网、电力通讯、燃气管道等基础设施要基本恢复正常;9月底前,道路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工业生产要全面恢复正常;春节前,农村危房改造、倒房恢复重建等工作基本完成,让受灾群众搬入新家过新年。

(三)注重重建安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恢复重建安全贯穿于灾后恢复重建全过程。一是建设安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要指导重建项目选址,尤其是农民自建房选址,确保居住地安全。市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恢复重建项目质量监管,尤其是要指导农民自建房的质量安全,严防建设安全事故。二是资金安全。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机制,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阳光重建、廉洁重建。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深入群众,慰问特殊困难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人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引导灾区群众增强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的信心,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

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2023722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536855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