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0X70156W/2026-00009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丰文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党中央关于增强乡镇(街道)行政执行、为民服务、议事协调、应急管理、平安建设五大能力的要求,围绕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四板块”强化街道核心职能,全面正确履职。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本级)、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村居事务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丰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9.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9.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0.62 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40.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369.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1.2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2.83万元,农林水支出1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待支出4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4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9.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0.62 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40.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69.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9.77万元,比2025年减少3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7.79万元,比2025年减少80.6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五大员工资在2026年纳入项目经费核算,主要用于保障40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7名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11.97万元,比2025年增加40.7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五大员工资在2026年纳入项目预算使项目经费增加123.5万元;二是村干部报酬2026年由区社工部预算使街道项目经费减少80.32万元,主要用于保基本民生、基层社会治理、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丰文街道办事处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0.88万元,比2025年减少2.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5万元,比2025年减少2.81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1辆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年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合同约定分期支付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3.81万元,比上年减少51.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6年将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等纳入运转类项目经费核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00.68万元,主要保障城区清扫保洁183.2万元、市政管护50.8万元、绿化管护24.42万元、公厕管护14.89万元、河道管护7.38万元、农村清扫保洁19.99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6.8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66.8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6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11.97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敏 联系方式:023-656100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