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009291238A/2026-00005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磁器口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磁器口街道办事处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磁器口街道是沙坪坝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沙坪坝区委、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党和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有: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负责社区管理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开展社会福利、救济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保、城管、市政公共设施管护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区级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搞好古镇规划区内的保护建设和开发及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二)单位构成
磁器口街道机关内设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5个内设办公室,下设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8.29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等。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4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85.6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61.3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73万元,城乡社区232.5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104.95万元,住房保障89.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8.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98.22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36.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5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6.2万元,比2025年增加3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56万元,比2025年减少98.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社区五大员等纳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7.63万元,比2025年增加136.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社区五大员等纳入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清扫保洁及市政环卫管护、办公正常运转等重点工作。
磁器口街道办事处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4.06万元,比2025增加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与2025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比2025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口径变化,长租车纳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4.83万元,比2025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本年度支付公务用车购置尾款。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6.78元,比上年减少6.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21.24万元,主要是清扫保洁及市政绿化管护项目150万元,保障辖区干净整洁秩序井然;项目尾款102.1万元,保障支付2025年度清扫保洁服务及其他项目尾款;基层社会治理67.14万元,保障辖区安全防范及应急管理、磁器口古镇景区文旅服务等;法律顾问2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1.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1.94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94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7.63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庆 联系方式:023-65012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