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磁器口街道是沙坪坝区委、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受沙坪坝区委、区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党和政府的管理职能。主要职责有:市政管理、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发展经济、文化、体育、卫生、事业,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等工作。共设6个综合办事机构:(一)党政办公室;(二)社区建设科;(三)城市管理办公室;(四)社会事务科;(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六)开发办公室。设置街道下属事业单位3个:财政所、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劳动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902.97万元,总支出:190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17万元,占52.4%;项目支出905.80万元,占47.6%。无结转(余)。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92.93万元,增长5.13%。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进行了调资和消防安全专项经费有所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5%,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和街道财政所的经费开支;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4%,主要用于街道社会事业服务中心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5%,主要用于街道退休人员工资、社区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及社会保障服务所经费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街道在职在编人员医疗保障和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开支;
5、城乡社区支出708.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5%,主要用于街道城管执法队员、专职消防队员、清扫保洁、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绿化养护、公厕管护、环境卫生整治等经费开支;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开支;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网络建设服务工作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33.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街道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6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街道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4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街道工作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加强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际安全社区检查、安全工作检查和老干工作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8万元,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05人次,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3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62.98万元,降低28.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减少了相关车辆维护费,另外街道也在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节约型办公,对于办公用品的购置也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街道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其中:货物类采购实际支出114.05万元,工程类采购实际支出337.13万元,服务类采购实际支出318.04万元,采购资金均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采购街道及社区办公用品、清扫保洁、公厕管护、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等。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01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