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009308116U/2020-00077 信息分类名称: 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陈家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0-11-21 发布日期: 2020-11-21
名称: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陈街发〔2020〕143号 主题词: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1

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现将《陈家桥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陈家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陈家桥街道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0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陈家桥街道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辖区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等三个方面,主要抓好以下11项工作。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1.经发办、文服中心、民政办等部门要组织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及文博单位、学校(含校外培训机构)、医院、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动火动焊、私拉乱接电线、占堵疏散通道、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各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行业社会单位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二)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部门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和游园庙会、仓储物流、旅游景区、民宿客栈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英才大会、中新金融峰会、中国国际农交会等重大活动,各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涉会和“不放心”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单位落实“六加一”火灾防范措施,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开展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文服中心要组织辖区旅游景区实施消防安全自查自纠,逐一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研究制定加强消防安全的具体措施。

2.文服中心、派出所、经发办、市场监管所、规建环保办、应急办等部门要强化旅游景区安全监管,对未经许可私自建设的,坚决予以拆除;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查处;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3.文服中心要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一律不得在景区新建、新增文旅设施和生产经营场所;对景区内私搭乱建、违规生产经营、违章用火用电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

4.文服中心、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内举办商业促销、歌舞晚会等大型活动的审批,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坚决不予举办。

(四)开展工业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各部门要联合区级部门,对辖区小微企业、群租房、“多合一”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员工自防自救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对存在严重隐患问题的,按照执法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不属于法定职权或者委托职权范围的,按程序移交相关部门。

(五)集中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1.应急办、经发办和市场监管所要深入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严查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以及生产(销售)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车、蓄电池等不符合新标准的行为。

2.经发办、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掌握最新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规范,并组织相关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企业召开标准宣贯会。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建环保办要推动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设施。规范快递、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

1.规建环保办、电力等部门要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行业管理,严把电气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源头关。市场监管所要加大监督抽检频次,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假冒伪劣电气产品。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电力等部门和供电企业要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机制,及时依法查处电气安全违法行为。

2.经发办要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为居(村)民家庭提供电气防火检测服务。

3.推广技术防控手段,推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文博单位等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动“三合一”场所、临街商铺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和居民家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七)纵深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各部门要继续紧盯高层建筑消防用水、消防车道、可燃雨篷及防盗网、用电用气和消防安全意识,持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六大”行动,研究出台长效整治措施,坚持综合治理,确保整治成效。

2.冬春期间,民政办、应急办要按照各自职责组织高层住宅管理使用单位开展疏散通道清理、消防设施检测维护,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全面解决消火栓供水问题。

(八)持续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2020 年底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全面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工作,对脱落、老化标示进行修复。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善“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建环保办要不断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和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针对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住宅,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交巡警等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冬春期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组织开展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行动,对确不能清理完毕的,要按程序推动列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为民办实事工程。

(九)集中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板材和隔热保温材料。

1.各社区、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原则,分辖区、分行业集中对使用彩钢板材料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建筑、作隔热保温层的冷库和冰雪游乐场所等,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或冰雪游乐设施场所使用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

2.规建环保办、应急办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及时制止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区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对使用、销售夹芯板材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

1.各社区、派出所,以居民住宅楼、老旧小区等为重点,持续开展以“三清三查”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临街商铺夹层违规住人和“住改非”违规场所排查整治,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

2.各社区要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对社区居民加强消防安全入户宣传,上门指导帮助查找消除火灾隐患,宣讲安全用火用电、逃生自救等常识。各有关行业部门、物业管理单位要组织一次疏散演练,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3.民政办、应急办要以老弱病残、学生、婴幼儿等家庭为重点,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可以改进烤火取暖方式,推广智能断电取暖设施。

(十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应急办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并在元旦、春节、元宵等重大节日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活动。要扎实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发挥各消防救援站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和社会群众参观体验,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众火灾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2.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培训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各行业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推出适合不同人群的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线上消防培训。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专题研判一次本辖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系统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督导、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应急办要每月汇总风险问题,及时报告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二)严格监管执法。应急办、派出所要按照分级监管范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单位承诺安全弄虚作假或者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根据执法权限依法从严查处。各部门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要列入“黑名单”管理,实施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

(三)重点约谈督办。要重点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案为戒、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坚持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难点问题和突出隐患。

(四)严肃督导问责。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跟踪问效,街道将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加大问题跟踪督办理力度,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定期调度推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 日)。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逐级压实责任,抓出实效。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11项“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适时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各社区、各部门、有关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0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盘点和梳理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集中攻坚,全力确保年度刚性任务如期完成。






附件下载:

陈家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536855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