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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湾街道办事处答华龙网网友关于“沙区财信拉菲公馆业委会成立相关事宜”的咨询
发布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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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网友留言:财信拉菲公馆(沙滨城市C区)属于单独小区,且设立围墙,与沙滨城市D区完全分离,现C区业主申请单独成立业委会,但街道用前期开发商备案文件(C D区强制设一个物业管理区)为由,不允许通过C区申请成立业委会,试问业主自治权在哪?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置的宗旨不是为了保障业主权益?


土湾街道办事处回复: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2024年4月8日,街道和社区就财信沙滨城市CD区成立业委会事宜,组织小区业主代表召开现场会,会上,业主代表提出了C区单独成立业委会的意见。 经调阅该小区开发商前期备案文件《财信沙滨城市(CD地块)前期物业委托合同》,文件显示CD区为同一物业管理。如需单独成立,需参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的规定,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后,提出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或者调整的建议方案,经各自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划定物业管理区域。 除《条例》规定外,街道无权更改前期开发商备案相关手续。下步,街道将始终以保障业主权益为宗旨,根据政策法规对该小区成立业委会事宜进行积极指导。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