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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星桥街道办事处答华龙网网友关于“投诉小区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各种原因拒绝”的投诉
发布日期: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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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网友留言:家住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晒光坪天福景苑小区。本人2023.6月购买了新能源汽车,当月提交安装充电桩,现在车辆购买时间已经10个月,还是拒绝各种理由安装充电桩,请问相关部门能不能介入,国家都大量支持老百姓购买新能源汽车,二物业拒绝安装,请问买新能源汽车有何意义。


天星桥街道办事处回复:尊敬的网民,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经调查核实,该小区车库产权属于开发商旭辰置业有限公司所有,开发商旭辰承包给悦达智慧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进行管理,金麟德昌行(重庆)物业公司对车库只是日常清洁维护,无管理权。并且小区车位管理是属于月票制,无固定车位,故暂无法安装固定的个人充电桩。 为协调小区新能源电动车充电需求,街道、社区将积极联系开发商后续能否统一安装公共充电桩,为业主出行提供便利。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