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网友留言:2023/7/23时间停车的费用,只停了10min,来人除了一张覃家岗街道占道停车收费计时单外,无任何收费依据,态度恶劣,强行收取1元停车费,不缴钱就不准离开,且拦车必须当面扫码,扫码收费单位是沙兴集团公司,打电话过去打了几次才接,得到可以离场再扫码来人才松口,请问沙兴集团的这种收费行为合法吗? 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内,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路边停车10min要收费,必须当面缴费,请问这样的收费依据何在,拦车之举又是为何?
西部(重庆)科学城沙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尊敬的网民,你好!就您反映的沙坪坝区凤天路社区公共停车收费一事,已由西部(重庆)科学城沙兴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核查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凤天路社区公共停车位为路内停车泊位,具有合法收费许可。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2〕1号)文件规定,以政府指导价定价收费(首小时2元/半小时,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的,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出15分钟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为让利于民,沙兴集团公司沿用该路段价格更低的原收费标准(1元/半小时,渝价〔2014〕175号文),您车辆于2023年7月23日12点40许在凤天大道图书馆旁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后又驶入同路段其他路内车位停泊停放,当日总计费时长已超15分钟,故收取一个计费单位费用1元。关于您反映的收费服务态度恶劣,已对当事收费员予以批评教育,牢记路内停车收费公共服务属性,态度和蔼,热情服务。特此回复。
感谢您对停车场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你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与我单位进一步沟通。联系人:祝老师,联系电话:136*****804(因涉及个人手机号,对外公开时作了模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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