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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社保局答人民网网友关于“拖欠押金,多次询问,均未退还”的求助
发布日期: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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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网友留言:本人于2022.10.19与重庆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个月的兼职协议,并缴纳480元的押金,截止时间2023.1.18,期间达到交货量可终止协议。其公司起初告知周一到周五为上班时间,但截至目前2023.4.29,该公司工作人员因为种种原因未去工作室上班共计130天,导致协议时间早已过期,且本人也不能在协议时间内上交画作,而在这期间,本人上交画作,工资也是未能及时发放,画完一张画上交,催了又催,一月之后才发放画作薪资,我4月4日提出解约该协议,公司人员告知我,没有达到交货量,到时候有押金损耗,我很奇怪到底有什么损耗,究其原因也是该公司不上班才导致的问题,而我提出申请解约其协议之后,询问多久退还押金,告知两天后,两天之后告知太忙,之后继续询问告知明天,而后不见人影,一直未退还本人押金,本人诉求:要求退还480元的押金。


区人力社保局回复:网民您好!经协调,该公司扣除40元材料费后,已退还您440元,您表示认可。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