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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009290438E/2022-00014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1-18 发布日期: 2022-01-18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1-18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3.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为处理交易争议提供服务;

4.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规范;

5.做好交易登记、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

6.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证金

7.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8.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9.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10.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级单位)

本单位内设机构4

1)综合科

承担党建、人事、财务、文电、档案、后勤、督查督办等日常事务工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受委托代收代管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结算交易资金。

2)交易一科

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做好交易登记、记录交易过程、维护场内秩序;为处理争议提供服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并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3)交易二科

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建立完善的平台运行管理制度,制定交易服务流程、现场管理、应急处理规范;协助行政监督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数据。

4)信息技术科

承担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维护,发布交易信息、提供专家抽取服务、统计分析交易数据等;收集、整理、归档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依法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服务。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5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万元,减少19.8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一人,基本支出减少,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定额)政策性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9.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 549.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6.3万元,减少19.89%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一人,基本支出减少,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定额)政策性减少。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15万元(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及住房保障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0.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万元;项目支出333.54万元。2022年较2021年减少56.7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6.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9.11万元,比2021年减少5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57 万元,比2021年减少56.72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出差补助减少;项目支出333.54万元,与2021年保持一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预算为公务接待费 0.7万元因公出国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一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原因:车辆报废。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78万元,比上年减少36.28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一人、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出差补助政策性减少2022年年度预算主要用于:为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场所和服务;保障业务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交易系统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绿植养护、垃圾清运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万元: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3.5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本单位无一般公务用车。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晓灵,联系电话:023-65360412

副本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6)(12。29).xlsx

副本2022年部门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12.29).xlsx

副本预算公开套表(12.2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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