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规范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行政审批服务工作。2.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动态管理行政审批项目库,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办理。3.负责各部门进驻、委托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他服务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4.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对各部门单独设立的办事窗口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5.统筹协调区级、镇(街)及村(社区)三级服务中心的建设、管理和考核,推进全区服务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沙坪坝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由区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3个科室,编制10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41.32万元,支出总计541.32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45.6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1.业务拓展大厅运行费增加14.5万,窗口人员补贴增加29.03万;2.街镇社区(村)精品示范点打造增加100万;3.街镇公共服务中心视频监控增加108.16万;4.行管办人员退休,人员基本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4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32,占1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5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8万元,占20%;项目支出434.04万元,占8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4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6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业务拓展,详见(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街镇社区精品示范点打造和街镇公共服务中心视频监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5.62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业务拓展,详见(一)。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街镇社区精品示范点打造和街镇公共服务中心视频监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43万元,占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街镇社区精品示范点打造和街镇公共服务中心视频监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12万元,较上年减少8.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28.16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1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仅安排1名领导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主要是用于领导参加重庆市渝台交流促进会组织的学习交流,到台湾学习社区管理先进经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出国境事务较少,通常未编预算。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7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街镇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1辆公务车。
公务接待费0.8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6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7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物业管理,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3.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物业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0个。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6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