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67301/2023-00185 | 信息分类名称: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 生成日期: | 2023-04-17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沙坪坝区2023年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沙住建发〔2023〕65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沙坪坝区2023年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沙府办发〔2023〕28号)的安排部署,我委制定了《沙坪坝区2023年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65462430)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坪坝区2023年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
“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高层建筑抗御火灾风险能力,有序推进我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持续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确保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全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任务。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消防设施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小区常态化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无水或压力不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损坏停用或被擅自拆除等突出问题的排查,及时报告属地镇街,并依法筹集或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可将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高层建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
(二)“生命通道”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进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标识清晰、正确,严禁在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隔离桩、固定摊位、广告牌等阻碍消防车通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配建车库使用功能,对发现业主、使用人改变配建车库使用功能的,应及时报告区城市管理局依法查处。
(三)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防范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镇街社区引导拆改或“定点拆除”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对住宅小区新建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及时报告镇街、社区,配合镇街、社区做好防范整治工作。
(四)公共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方面
区住房城乡建委推动公共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在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引导业主依法筹集或使用业主公共收益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应引导业主依法依规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31日前)
区住房城乡建委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
(二)全面排查(5月31日前)
各镇街对辖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完善高层建筑基础台账,制定“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
(三)整治攻坚(11月30日前)
各镇街对照“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打表推进,对账销号。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制定专项方案,确保安全。
(四)巩固提升(12月31日前)
各镇街、有关行业部门,对高层建筑整改情况逐栋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持续跟踪督办。要积极宣传专项行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实施效果等,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并推广实施。
四、任务分工
(一)区住房城乡建委
负责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督促物业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可燃雨棚和突出外墙防护网的防范管理,指导高层建筑业主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对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将消防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规划,推动公共停车场和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
(二)区消防救援支队
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牵头消防设施整治,对高层建筑管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督促全区“一楼一策”隐患清单问题整改销号。
(三)各镇街
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按要求报送“一楼一策”隐患整改清单,并积极推动整改销号。发动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活动,加强“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用电用气、日常管理等问题整治。引导拆改或“定点拆除”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监督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五、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镇街于每月28日前报送《沙坪坝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出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到区住房城乡建委物业科(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65462430,邮箱:496826481@qq.com)。数据应与报消防救援等部门及“高层建筑信息采集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附表:沙坪坝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出险清患”专项行动工作统计表
附表
沙坪坝区住宅小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出险清患”专项行动
工作统计表
镇街:
一、消防设施 | 二、可燃雨棚 | ||||||||||||
排查消防设施隐患数(栋) | 本月完成整改数(栋) | 累积完成在数(栋) | 整改率(%) | 排查发现隐患数(户) | 本月完成整改数(户) | 累积完成整改数(户) | |||||||
消防 设施 | 生命 通道 | 消防 设施 | 生命 通道 | 消防 设施 | 生命 通道 | 消防 设施 | 生命 通道 | 可燃雨棚 | 突出外墙防护网 | 可燃雨棚 | 突出外墙防护网 | 可燃雨棚 | 突出外墙防护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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