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
来源: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期:2021-03-19

各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保障我区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对各涉农镇街2021年动态新增的困难群众农村危房进行改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一)申请改造的农村危房范围:农村户口;且属于申请户唯一居住的农房;经鉴定后为C级或D级危房,鉴定单位应出具《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二)申请改造的农户对象: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

(三)对拆除重建的涉农镇街要监督农户依法办理建房手续,违法建筑、超面积建筑、改变居住使用性质的均不能纳入补助范围。

(四)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已纳入近期实施城市建设范围内、即将征拆的农村危房,不列入改造补助范围。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及建房面积

农村危房改造有两种方式:拆除重建、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改造由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三、农房改造补助标准

拆除重建补助标准:3.5万元/户;修缮加固:以实际修缮费用予以补助,每户原则不超过3.5万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程序

(一)自愿申请。农村危房家庭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其他贫困类型证件的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工作要多方调查、多次核查,搜集周边农户意见看法,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

(三)入户审核。镇街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镇街签署意见,并在镇街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镇街将审核结果、

农户申请表和《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户花名册》于2021330日前报区住房城乡建委备案。

(四)建设改造。经镇街审核同意纳入2021年补助改造计划的农村危房,由户主按照建设程序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等建房手续,建设改造由属地镇街具体实施。

(五)安全巡查。各涉农镇街在建设过程中应逐户逐项开展现场质量安全巡查,强化农村危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六)竣工验收。改造及加固完成后,镇街须要求施工方列出工程量及造价明细清单并审核把关确认。先由镇街组织初验,再申请区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七)资金拨付。维修加固费用由所属镇街进行监管,超5万以上采取财政评审、5万以下采取询价模式。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过程中和综合验收合格后。

(八)档案提交。档案资料是工作的重要体现,也是审计、检查必要物件,请镇街及时将档案资料报送至我委。

(九)拆除旧房。对拆除重建的农户住进新房后,各涉农镇街务必督促农户及时拆除旧房,消除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该项任务要求在202110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各涉农镇街要严格按照补助对象、建房面积、公开公示等相关要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监管力度,同时杜绝违法建筑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整改落实。

(三)各涉农镇街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全面推行补助资金拨付“一卡通”制度,将危房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农户“一卡通”账户,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对精神有问题的农户镇街可以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方。

(四)各涉农镇街在建设过程中做好档案信息的收集,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一户一档”材料包括档案材料目录、农户申请、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农村房屋安全评定报告、村级评议资料、乡镇审核审批材料、告知函、质量安全巡查资料、公示图片材料、改造前中后照片、资金发放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表等资料。

(五)各涉农镇街应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获批对象函告制度,书面通知拟补助对象,告知审批情况、补助资金和建房要求等事项,并对告知函收达情况进行跟踪,确因农户外出等原因无法送达书面通知的,应电话告知户主本人或直系亲属,并做好记录。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2.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

  4.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5.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

  6.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

  7.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8.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9.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10.农村危房改造告知函

重庆市沙坪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224

(联系人:韩华,联系电话:88102611。)

附件1

2021年沙坪坝区农村危房改造70户任务分解表

涉农镇街

改造户数(户)

完成时限

凤凰镇

17

202110月底

中梁镇

17

青木关镇

17

回龙坝镇

12

歌乐山街道

6

覃家岗街道

1

合计

70

  

附件2

农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区县(自治县、经开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

房主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贫困户类型

口建档立卡贫困户 口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口低保户

是否为残疾人家庭

口是口否

鉴定单位(盖章)

  

鉴定单位联系人

  

电话

  

房屋用途

口住宅口其他

是否唯一住房

口是口否

房屋面积

建成时间

规模

总长 m 总宽m 总高 m

结构形式

口砖混结构口砖木结构口砖石结构口木结构口夯土结构

口土坯结构其他( )

结构组成部分检查结果

a完好 b轻微 c中等 d严重

1.场地安全程度

( )

2.地基基础

( )

3.房屋整体倾斜程度

( )

4.上部承重结构

( )

5.围护结构

( )

房屋综合评定

评定等级

ABC D

处理建议

口修缮加固口拆除重建

鉴定人员(签字)

  

附件3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村(居委)(社区)村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现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口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口低保户),房屋经鉴定为级(C级、D级选其中一类),现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请你们给予帮助支持。

本人在此郑重承诺:

(一)口对农村C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不拆除重建。

(二)口对农村D级危房进行修缮加固;口对农村D级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拆除重建后的房屋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三)本人家庭所有成员无一人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无机动车辆或大型工程车,无财政供养人员,无投资或经商办企业人员,无缴纳住房公积金或个人所得税人员,以前从未享受过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有隐瞒和提供虚假信息,本人自弃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和补助资金。

申请人:

申请日期:

附件4

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记录表

评议

情况

评议时间

  

评议地点

  

主持人

  

村评议的农村危房改

造户主名单

  

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评议人员发言情

况记录

  

通过村评议的农村危

房改造户主名单

  

村(居)委会负责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监督人员签字

  

填表说明:1.本表作为评议工作的记录;2.名单栏目应列出所有相关人员姓名;3.至少要有3名以上村民代表全程参与评议并签字确认;4.评议结果通过后,应在本村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附件5

村(居委)农村危房改造评议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初步确定本村(居委)户农户为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村(居)委会提出意见。

联系人:电话:

村(居)委会(公章)

_月

附件6

乡镇(街道)农村危房改造审核结果公示

经实地调查、村级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初步确定本乡镇(街道)户农户为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特此公示。

如对此次评议结果有异议,可在即日起7日内,向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出意见。

联系人:电话: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公章)

附件7

农村危房改造审核审批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贫困类型

  

结构形式

  

危房等级

  

改造方式

口拆除重建口修缮加固

资金总投入

  

申请补助资金

  

自筹资金

  

所在村(居)

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

村(居)会(公章):

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办

事处)意见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

区县住房城

乡建委(建设

局)意见

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公章):

附件8

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单位: 巡查日期:

巡查农户地址: 农户姓名:

巡查类别

巡查内容

巡查结果

拆除重建的

D级危房

1.地基、基础完好

口是口否

2.主体结构施工工艺、方法规范

口是 口否

3.屋面工程满足使用要求

口是口否

4.抗震设防区域采取抗震设防措施

口是 口否

5.钢筋、水泥、砖、瓦等主要建筑材料符合要求

口是 口否

6.室内地面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口是 口否

修缮加固的

D级危房或

C级危房

1.危险点构件更换或维修

口是 口否

2.房屋排除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口是 口否

施工安全

1.建筑场地材料堆放规范、安全

口是口否

2.脚手架搭接规范、安全

口是 口否

3.施工现场用电规范、安全

口是 口否

巡查意见和

整改要求

  

巡查人(签字):

施工方(签字):

农户(签字):

附件9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贫困类型

  

危房等级

  

改造方式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修缮加固

验收情况

1.危险点构件更换或维修

口是 口否

2.房屋排除危险隐患,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口是口否

3.执行综合单价控制价

口是口否

新建房屋

验收情况

1.选址安全,地基坚实

口是口否

2.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

口是 口否

3.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

口是 口否

4.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

口是 口否

5.建筑材料质量合格

口是 口否

6.具备卫生厕所,做到人畜分离

口是 口否

7.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

口是 口否

8.建筑面积满足政策要求

口是 口否

9.执行综合单价控制价

口是口否

户主意见

户主(签字)

村(居)委

会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村(居)委会(盖章)

乡镇(街

道)政府

(办事处)

验收人员(签字):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

区县城乡

建委(建设

局)意见

验收人员(签字):

区县城乡建委(建设局)(盖章)

农村危房改造告知函

(户主姓名):

您现为县(经开区)乡镇(街道)村(居委)组(社区)居民,属(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口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口低保户),经村评议、乡镇审批、区县审批并公示,被列入_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您可对房屋进行(口拆除重建口修缮加固),其中新建房屋须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建房面积应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如您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元补助资金将拨付到您的“一卡通”(账号:)。请您确保“一卡通”账号准确和密码安全,如有疑问,请咨询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电话:

特此函告。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公章)

说明:告知函一式两份,一份送达户主并经户主签字确认后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留存、一份由户主留存。

文件下载: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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