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6567301/2024-00094 信息分类名称: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其他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住房城乡建委 生成日期: 2022-07-12 发布日期: 2022-07-27
名称: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的函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的函
发布日期:2022-07-27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21号)要求,为细化落实各区县工作计划任务,现将各区县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对照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加快项目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一、做好监测评价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区县人民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和推进机制,明确项目申请、审核、认定流程以及运维管理要求。二是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单位凭项目认定书,享受土地、金融、财税、民用水电气价格等支持政策。三是加强建设运营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项目,出台具体措施,明确低租金的具体标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群体。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满意度。

二、同步做好信息公开

各区县要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计划、项目建设信息等内容在政务公开住房保障专栏上公布,接受公众查询、咨询和监督。凡是信息公布后引起社会不良反响,或实施后可能引发稳定问题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并公布信息,必要时应终止实施该项目。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区县要加强项目管理,于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内上报项目推进情况。我委将按相关规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审计、督察和绩效评价的依据。

附件: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7月12日



附件:

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套(间)
区域 序号 区县 2022年目标任务
中心城区 1  两江新区 36000 
2  重庆高新区 22000 
3  渝中区  8000 
4  大渡口区  6000 
5  江北区 8000 
6  沙坪坝区 10000 
7  九龙坡区 10000 
8  南岸区 8000 
9  北碚区 6000 
10  渝北区 12000 
11  巴南区 10000 
小计 136000 
主城新区 12  万盛经开区 1700 
13  涪陵区  2800 
14  长寿区  5500 
15  江津区 2000 
16  合川区  1700 
17  永川区 3000 
18  南川区 2000 
19  綦江区  1700 
20  潼南区 1700 
21  铜梁区 1700 
22  大足区  1700 
23  荣昌区  2000 
24  璧山区 2000 
小计 29500 
渝东北 25  万州区 2000 
26  开州区 1600 
27  梁平区 800 
28  城口县 200 
29  丰都县 400 
30  垫江县 400 
31  忠县 800 
32  云阳县 1200 
33  奉节县 400 
34  巫山县 500 
35  巫溪县 200 
小计 8500 
渝东南 36  黔江区 2000 
37  武隆区 1200 
38  石柱县 200 
39  秀山县 1200 
40  酉阳县 200 
41  彭水县 200 
小计 5000 
总计 179000 
备注: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数以正式印发的项目认定书为准。


附件下载:

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分解表.xlsx
关于分解下达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任务的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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