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895344/2024-00090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文号: 沙减办〔2024〕2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9

各镇街、管委会,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和《2024年全区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明确的全区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任务,为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区减灾办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年度要点进行任务细化和责任分解。现将《2024年全区森林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全区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2024年全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级牵头部门要加强行业统筹和镇街督导,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各镇街要全面对接区级要点和各专项指挥部重点任务清单,因地制宜,研究细化本级年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清单,挂图作战、打表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重庆市沙坪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319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全区森林防灭火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推动火灾防控责任落实。

属地党政责任

1

出台贯彻落实《重庆市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结合防火宣传开展1次以上宣贯活动,落实行政首长抓森林防灭火职责。

3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各森防指成员单位、涉林镇街

2

区级、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林区农户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

6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3

镇街在防火期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本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10月底前

涉林镇街

4

健全“一长三员”管护机制,依托林长、监督员、指导员、护林员,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6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部门管理责任

5

区森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本部门森林防灭火责任清单。

6月底前

区森防指成员单位

6

应急管理、林业、公安、气象等部门定期召开会商会,研判森林火险形势;涉林镇街定期会商研判本辖区火险形势。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气象局、涉林镇街

7

启动应急响应时,区森防指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派员成立工作专班,实体化运行。

适时

区应急管理局、各森防指成员单位

经营主体责任

8

在林区从事各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履行防灭火责任,划定责任区,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6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护林员责任

9

将林区固定哨卡守卡人员及流动巡查护林人员联系电话等登记造册,签订巡山守护责任书(合同),明确每位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管护责任。

6月底前

涉林镇街

二、进一步强化火灾源头管控。

强化宣传教育

10

制定全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方案。

3月底前

涉林镇街

11

组织巡逻车等车辆到林区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月、“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

10月底前

涉林镇街

12

落实“十户联防”机制,将森林防火纳入村规民约。开展“敲门行动”“万户万人义务宣传队”,确保森林防火宣传“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强化风险管控

13

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落实网格化巡山护林措施,实施挂图作战。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14

高火险时段,在主要进山路口、重点防火区域,加密设置临时检查哨卡;加大林区监测和巡查巡护频次,及时发布禁火令、封山令。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开展隐患排查

15

开展林区输配电设施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行“一目标一台账”,落实隐患治理清单销号制。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区供电公司、涉林镇街

16

“零容忍”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对每一起违法用火行为和火情火灾建立台账,做到成灾必查、有案必破;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法用火案例。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开展举报奖励

17

鼓励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森林防火和林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隐患,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奖励。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三、抓好早期应对处置。

火险预警监测

18

每日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每周发布森林火险预测,及时发布火险预警信号。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

19

高森林火险时段,督促检查指导镇街、村社、护林员等根据预警信息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火情早期处置

20

指导镇街、村(社区)建立火情处置队伍,健全完善“135”火情早期报告处理机制。

6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涉林镇街

21

依托《重庆市森林火灾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做好森林火灾调查评估工作。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涉林镇街

22

推进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提质增效,高火险时段,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林区带装巡查。

10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涉林镇街

四、立足极端抓好应急准备。

队伍建设

23

建成不少于15人的国有林场森林灭火队、不少于30人的镇街森林灭火应急队、不少于15人的村(社区)森林灭火应急队,及时配备完善、调试维保应急物资装备。

3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24

开展森林灭火应急演练、训练、拉练、培训。

6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国有林场、涉林镇街

督查指导

25

在春、夏防期间及重点时段,组织区森防指成员单位深入林区开展检查指导。

10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公安分局、有关森防指成员单位

26

对现有森林防灭火设施“清、修、建”,实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建设。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防火物资储备

27

用好国债项目资金,为森林应急队伍新增配备森林消防水泵灭火系统。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

开展科学扑救

28

严格执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等要求,发挥专业指挥和防火作战图作用,坚持规范组织、科学扑救。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通信保障

29

按照市应急局统一安排,加强通信网络建设,配备配强移动基站,提升森林火灾发生时“断网、断电、断路”情况下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

五、补齐预防和救援短板

基础建设

30

完成全区新建2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任务。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有关镇街

31

完成林火视频监控接入应急管理部门。增补森林火险综合监测站,森林火险感知面积覆盖率达到55%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

32

推进森林防火道路、森林防火阻隔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上级投资森林防火项目年度资金计划任务。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有关镇街

33

在有条件的林区建立微型森林消防站,配备简易扑火器具。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有关镇街

34

在防火标准化检查站、简易检查站以及林区重要设施、重点目标周边部署防灭火工具,进一步提升早期火情处理效能。

12月底前

涉林镇街

开展培训

35

组织镇街道、村(社区)骨干和护林员开展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和专业扑火队伍扑火技能培训。

12月底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涉林镇街

36

至少开展1次森林火灾扑救演练。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涉林镇街

智慧防火

37

贯彻落实数字应急建设总体要求,配合市级部门做好自然灾害板块森林火灾模块建设运行。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重要会议

38

每年3月、9月组织召开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

12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林业局)、涉林镇街


2024年全区防汛抗旱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压实防汛救灾主体责任。

压实各级责任

1

党(工)委或行政每年至少研究1次防汛抗旱工作。

全年

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2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和“分片包干责任制”。

汛期

3

1名领导参加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领导深入包干片区督导救援救灾工作。

临灾临险

4

区级有关部门、镇街主要领导至少聚焦备汛、战汛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1次调研,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重要节点

5

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430日前

6

至少组织召开1次会议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明确一名班子成员担任防汛抗旱责任人。

430日前

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7

根据风险和规模大小,分级明确行业重要设施、重要区域的防汛抗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责任人,并挂牌公示。

8

将防汛救灾工作纳入“一线岗位责任制”推动落实,动态更新并在现场挂牌公示防汛抗旱责任人。

430日前

水库、堤防、铁路、公路、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等管护单位

强化统筹

9

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动员大会。

430日前

各镇街、管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10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汛期

11

从各部门抽调力量在指挥部集中办公,联动启动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响应。

紧急状态下

12

组建跨部门联合工作组,检查指导防汛救灾工作。

13

统筹做好防汛救灾复盘总结工作。

汛中、汛后

二、夯实水旱灾害防治基础。

风险管控

14

重点排查水利工程病险、河道碍洪设施、防洪风险点、山洪灾害危险点等。

全年

区农业农村委

15

负责重点排查城市内涝风险点等。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

16

负责重点排查漫水路桥等。

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

17

负责重点排查涉水涉沟景区景点等。

区文旅委

18

其他各成员单位负责排查研判主管领域风险隐患。

其他各成员单位

防洪排涝

19

完成下天池水库和苏家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全年

区农业农村委,歌乐山街道、回龙坝镇

20

实施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10处。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

科学调度

21

完成土主街道明珠山村农村人饮管网维修改造工程和青木关镇管家桥村农村人饮管网维修改造工程。

全年

区农业农村委、土主街道、青木关镇

宣传引导

22

组织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全年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气象局,各镇街

23

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汛期

24

大力宣传防汛抗旱工作中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

25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回应网民和社会关切。

26

制作防汛纪实片、典型案例宣教片、防汛抗旱应知应会手册。

全年

三、提升监测预报预警精度。

提升监测能力

27

加强监测设备维护,运用基于智能网格的灾害性天气预报系统和基于AI的气候预测系统。

全年

区气象局

28

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待市水利局下达资金后)。

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会商研判

29

组织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会议,研判汛期灾害趋势。

430日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各镇街

30

及时组织加密会商,分析降雨及洪旱灾害趋势。

汛期

31

组织召开冬春趋势会商会,研究部署冬春基础设施建设。

930日后

预警预报

32

开展流域洪涝、城市内涝预报预警研究。根据降雨量动态调整风险区域、风险等级,明确重要设施、重点区域、风险点位紧急管控、避险转移雨量阈值。

全年

区气象局

四、提高抢险救援救灾能力。

应急预案

33

联动预警和响应,将暴雨、洪水预警作为启动应急响应的条件,推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数字化,“点线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

430日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水库等设施管护单位

物资储备

34

补充实用性强的物资装备。编制物资调运预案,鼓励引进智能仓储系统,提高物资仓储智能化管理水平。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演练培训

35

分级分行业开展“战汛—2024”防汛抗旱系列演练,举办应急救援技能大比武,开展防汛抗旱业务培训。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

临灾预警

36

按照属事属地原则及时“叫应”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叫应”机制,对孤寡老人、聋哑人、留守老人儿童、腿脚不便残疾人、窎散户等特殊群体,落实党员干部、村组干部“一对一叫应”到人。

全年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文旅委、区应急管理局,各镇街、管委会

救援救助

37

组织救援队伍前置至灾害高风险区域。

灾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镇街、管委会

38

完成倒损房修复重建,开展冬春受灾群众救助。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39

完成洪水淹没区域清淤消杀、受损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受影响企业商铺复工复产。

灾后

各镇街、管委会

五、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

督查检查

40

组织开展备汛检查。

430日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等。

41

组织开展灾险情应急应对督战、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抗旱)专项检查。

汛期

42

组织开展冬春防汛抗旱基础设施检查。

930日后

43

落实并公示区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430日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街、各管委会

44

建立党政领导防汛抗旱工作履职台账,定期通报履职情况。

汛期

45

制定防汛救灾“三个责任人”职责清单。

430日前

46

防汛救灾“三个责任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指导,每半年完成1次挂牌设施(区域)检查指导全覆盖。

全年

复盘调查

47

按照洪旱灾害调查评估管理权限,组织对因灾致人伤亡的洪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

48

对历史典型洪旱灾害进行数字化复盘。

全年

49

组织开展问题复盘。

灾后

六、推进防汛抗旱数字化改革。

数字应急

50

推进“防汛抗旱一盘棋”应用建设,构建“统”的数字化业务平台。

全年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51

完成区、镇街防汛抗旱指挥部安装运用。

430日前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镇街

52

运用现有“四天”应用,不断完善沙坪坝区防汛决策指挥系统,构建“数字气象”。

全年

区气象局

53

配合市水利局完成水旱灾害防御主要场景应用

区农业农村委

54

完成“城市排水防涝处置”应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55

在市级相关部门统一安排下,加快构建国土空间三维实景图。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56

探索小切口开发建设“一件事”特色应用。

全年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2024年全区地震地质灾害防治救援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完善责任体系。

属地责任

1

健全党政主要领导统筹调度、专题研究等制度。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2

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履职清单”。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属事责任

3

厘清切坡建房、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4

进一步明确切坡建房边坡隐患监管责任。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

进一步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责任。

年内

区地指

岗位责任

6

健全专群结合的“四重”网格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四重”网格员职责。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二、加强统筹协调。

统筹协调

7

严格落实指挥部3个刚性制度。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8

组织召开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会议。

汛前

区地指办

9

召开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会议。

汛前

区地指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0

组织召开地指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年内

区地指办

11

组织开展临灾和年度、汛前、汛期趋势分析。

年内

区地指办、各镇街、管委会

12

严格开展地质灾害工作督查检查,对地震地质灾害重点工作考核奖惩。

年内

区地指办

13

印发2024年度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汛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宣传培训

14

组织地震地质灾害从业人员专业培训。

汛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组织开展地震地质灾害宣传知识“六进”活动。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6

广泛宣传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规定,做到奖励一批,宣传一批。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7

抓好“5·12”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年内

区地指办

调查评估

18

严格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开展调查评估。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19

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

全力推进数字应急地质灾害板块建设。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数字智治

21

迭代升级全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信息系统。

汛前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2

加快危岩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应用系统建设。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3

“渝悦·数字地震”应用建设。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风险管控。

源头管控

24

将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约束和引导。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5

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加强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管控。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26

推进地震灾害风险评估。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27

推进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的监管检查。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隐患排查

28

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行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29

开展库区地质灾害11万精细化调查。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0

严格落实地质灾害汛期“三查”和降雨“三查”制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1

配合市地震局推进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和承灾体风险调查。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监测预警

32

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精准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

33

持续推进“人防+技防”,严格落实群测群防监测预警。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4

提档升级地质灾害智能监测预警工程.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5

配合推动建设城市地震风险感知观测系统。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36

配合建立地震预警信息电视发布系统。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综合治理

37

避险搬迁41户。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8

工程治理1处。

年内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9

持续推进城市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抗震加固。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40

配合开展电梯地震开关及家具固定等在高层建筑中的推广应用。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41

管护地震监测预警设施。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回龙坝镇

危岩地灾攻坚

42

配置与需求相匹配的救援装备。

年内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43

每个危岩地灾点至少开展一次避险演练。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小流域管控

44

探索建立小流域山洪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机制。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气象局

45

明确小流域风险管控责任。

年内

46

加快小流域风险预警和管控应用场景建设。

年内

四、加强应急准备。

避险转移

47

推进避险转移“两单三卡”工作。

年内

区地质办、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8

进一步规范避险转移五大关键环节。

年内

49

持续完善避险转移工作体系。

年内

50

修订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年内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1

开展预案宣贯培训。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2

参与全市预案修订评比。

年内

区应急管理局

53

组织1次包含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科目在内的预案演练。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4

每个地灾隐患点至少组织1次避险疏散演练。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5

每个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

年内

区教委

预警响应

56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响应联动工作机制。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57

建立极端天气“熔断机制”。

汛前

区地指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2024年全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任务清单

工作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部门

一、着力机制重塑,持续提升协调运转能效。

组织架构

1

调整指挥部组织架构,修订工作规程。

5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能力评价

2

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评价。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

预警管理

3

组织各灾害敏感行业、镇街开展“一行业一措施、一镇街一方案”修订。

12月底前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管委会

预案修订

4

修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方案)。

10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局、区气象局、各镇街、管委会

二、着力固本强基,持续提升监测预警质效。

预警预报

5

运用精细化的气象灾害风险月度预估和暴雨、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风险预警业务。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

6

完善中小河流洪水涨水风险、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气象风险预警指标。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着力风险防控,持续提升响应联动实效。

灾害应对

7

开展“1+7+N”会商研判。

全年

区应急管理局及“一委四指”各成员单位

8

抓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

全年

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管委会

拓宽渠道

9

完善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健全预警智能定向发布、指定区域发布、预警联动监测评估等功能。

12月底前

区预警中心

10

基于“数字应急·会商预警”系统,打通“渝快政+渝快办(应急百事通)”自下而上信息反馈通道。

12月底前

区预警中心、区应急管理局

四、着力基层基础,持续提升群防群治绩效。

科普宣传

11

开展气候变化、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12月底前

区气象局及区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附件下载:

沙减办〔2024〕2号关于印发自然灾害防治专项指挥部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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