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2-00423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林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沙森防办〔2022〕13号 | 主题词: |
有关镇街,区森防指成员单位,区国有林场、歌乐山国家森林公园、太寺垭森林公园:
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森防办〔2022〕11号)要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森防办)、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和区林业局联合制定了《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重庆市沙坪坝区林业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沙坪坝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确保全区森林防火态势持续平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对照《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秉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扎实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聚焦森林火灾隐患,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全区隐患总台账和镇街隐患分台账,构建台账明晰、责任到人、形成闭环、动态更新的管理体系。严厉查处违规用火,消除潜在风险,形成“不敢违规用火、不能违规用火、不想违规用火”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行动方式及时间
(一)行动方式。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由区森防办牵头统筹实施。涉林镇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责任主体,区公安分局、区林业局等部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自查、督查并建立隐患台账。
(二)行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
四、工作任务
(一)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建档。涉林镇街、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责任主体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建立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报区森防办、区林业局备案。区森防办牵头,组织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按照《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从责任落实、火源管控(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林区及林缘的电力线路、油气管道、通信基站和易燃易爆仓库等重点部位,坟场、依托森林资源建立的旅游景区、林缘农耕地和火情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查找属地镇街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林区经营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和护林员巡护责任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区森防办根据排查情况,收集汇总建立隐患总台账,同时报市森防办。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以区林业局为主,会同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林区及林缘100米范围以内违规农事、祭祀、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并将查处情况登记造册,立卷归档。重点查处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以及其他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垃圾及烧灰积肥、烧埂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祭祀行为。
3.违规生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下、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焚烧疫木、点烧阻隔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野外吸烟、烧烤、野炊和烧篝火、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区森防办成立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森防办主任(区应急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负责统筹安排、督促协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
(二)加强警示督导。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提升经营单位(个人)和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区森防办、区林业局将把专项行动作为2022年森林防灭火夏季督查重要内容进行检查督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与森林火灾实际发生情况挂钩,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不到位、不及时而引发森林火灾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显著的单位,将进行通报、约谈,并纳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料报送。区级有关部门、有关镇街要强化专项行动的信息沟通,确保相关台账、数据一致。有关镇街、区国有林场、歌乐山国家森林公园、太寺垭森林公园等部门、单位要于6月23日、7月28日前分两次报送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2),11月8日前报送最终的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区国有林场、歌乐山国家森林公园、太寺垭森林公园分别由区林业局、区文旅委、中梁镇负责通知到位,并加强工作督导。(行动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的扫描件、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pbyjj@163.com、2736148607.@qq.com)。
附件:1.xxx镇街(委、局,区国有林场、xxx森林公园)专项行动统计表
2.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3.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14)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5.《重庆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附件1
xxx镇街(委、局,区国有林场、xxx森林公园)专项行动统计表
名称 | 数量 |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xx个(其中,村社区xx个) | ||
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套) | xx套(其中,村社区xx套) | ||
派出排查组数量(个) | |||
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
排查火灾隐患(处) | |||
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
整改火灾隐患(处) | |||
发现制止违规用火(起) | |||
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查处侦破案件数量 (起) | 总数 | ||
行政案件 | |||
刑事案件 | |||
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 (人次) | 总数 | ||
行政处罚 | |||
刑事拘留 | |||
逮捕 | |||
移送起诉 | |||
教育、劝阻人员 | |||
罚款金额 | |||
追责问责人员 | |||
其他成效 |
附件2
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完成时限 | 实际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备注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