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1-00136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 | ||||
文号: | 沙安办〔2021〕30号 | 主题词: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渝安办〔2021〕15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安全问题,深入研判各环节安全风险,严厉查处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查处对象
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单位和个人。冷光烟花俗称“冷烟花”,属烟花爆竹产品,其喷口温度高达700至800℃;钢丝棉是易燃危险物品,多替代砂纸用于物料表面打磨抛光,燃烧时具有烟花效果,燃烧温度高达2000℃以上,极易引发火灾或造成人身伤害。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为期6个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即日起至4月上旬)。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集中力量对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以及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情况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重点排查抛光材料生产、石材加工、机械加工企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五金店、杂货店,红白喜事一条龙、婚庆祭祀用品店等场所,摸清重点对象底数、建立台账、启动全覆盖检查。
第二阶段为依法查处、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7月31日)。对重点对象完成全覆盖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措施,明确措施时限和具体工作任务,切实纠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打击整治成效。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专项行动情况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四、职责分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依法严肃查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等生产、销售重点案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移交案件线索;将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进度及实效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内容进行推动。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收集镇街、管委会排查工业企业中生产钢丝棉和使用钢丝棉的情况。按照职责配合查处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教委:组织学校、幼儿园加强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禁放要求有关的安全教育和举报相关违法行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向学校、幼儿园广泛收集有关违法线索并移交相关镇街或部门处置。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全区无照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按职责配合查处实体店面和网络平台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情况。
区公安分局:负责查处违法运输、燃放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要加大对违法运输、燃放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迅速组织核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部门;认为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部门。
区交通局:负责协调开展全区高速公路执法检查;指导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客运站场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配合区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运输违法行为;强化物流企业的培训教育,禁止非法运输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的行为。
区网信办:全面排查未经许可利用网络销售(批发和零售)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的问题,并及时查处打击。
市邮政管理局四分局:依法查处邮政、快递企业违规收寄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问题;督促邮政、快递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禁放要求有关的宣传教育,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镇街或部门进行处理。
各镇街、管委会作为本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本辖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宣传发动,制定本辖区工作方案,加强辖区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工业企业和违法线索排查,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销售冷光烟花、装有烟火药的“电子鞭炮”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协助查处部门处置查获物品。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2008年9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因在室内燃放冷光烟花引发火灾,造成43人死亡。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冷光烟花的危害和造成的严重后果,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和开展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反应行动,抓紧动员部署,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实效效,为建党一百年创造安全环境。
(二)加强沟通,协作联动。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履行各自工作职能职责抓好本辖区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违法整治工作,同时要加强线索共享和案件协查,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强化舆论引导,运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众科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安全风险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镇街、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抛光材料生产、石材加工、机械加工企业,学校幼儿园周边的文具店、玩具店、五金店、杂货店,婚庆祭祀用品店、红白喜事一条龙、婚庆公司、承接宴请活动的餐馆、承办庆祝活动的策划公司、广告公司、楼堂馆所和活动场地、娱乐场所、KTV、歌舞厅等场所的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宣传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督促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鼓励其提供违法线索;区委网信办要落实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立即开展“净网”行动,督促网络平台运营商清除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宣传视频、营销广告等信息,避免误导广大消费者。
(四)健全机制,狠抓常态。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社会等管理手段,健全完善冷光烟花、“钢丝棉烟花”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冷光烟花生产企业公告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奖励等工作机制,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五)强化信息,及时报送。各镇街、管委会、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动态信息报送,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工作成效,于每月25日前重点对象整治明细表(附件1)、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丽斌,联系电话(兼传真):65012238)
附件:1. 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表(重点对象整治明细表)
2. 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运输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表(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重庆市沙坪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