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1-00133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公文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析的通知 | ||||
文号: | 沙应急〔2021〕10号 | 主题词: |
区内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全面排查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析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9号)精神,现将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析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全面、系统、深入辨识、分析在役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采取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等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二)总体要求。以安全风险分析为核心,结合企业安全风险特点,从源头上、系统性、全过程、深层次开展安全风险分析;针对不同级别的安全风险,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控措施;对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公司、车间(部门)、班组分级管控,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受控可接受。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培训。2021年4月30日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二)企业自主分析。2021年6月30日前,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自主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工作(参照附件1、7-11),并针对分析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或建议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整改。
(三)复核审查。2021年7月30日前,区应急局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自主分析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示范提升。2021年8月30日前,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票据式经营及加油站除外),实施示范提升工作,推动提升安全风险分析能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五)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将安全风险分析成果运用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完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实现安全风险管控的实时性、动态化和预防性。
三、工作要求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票据式经营除外)要扎实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工作,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企业安全风险分布图和化工装置安全风险分析情况统计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表、安全风险分析检查考评表(自查表)、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及电子档(见附件2-4和11)报送至区应急局(注:加油站仅需报送附件11)。区应急局将加强检查,对自主分析敷衍了事、未落实整改措施、工作消极应付、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