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8895344/2025-00350 | 信息分类名称: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2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名称: | ( 沙 )应急罚〔2025〕(执)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 ||||
文号: | ( 沙 )应急罚〔2025〕(执)3-1号 | 主题词: |
被处罚单位: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33050854632
地 址:重庆市彭水工业园区科技孵化楼B区*室邮政编码:4096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胡*礼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联系电话:158****5829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5年5月23日16时30分许,重庆欣顺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谭*修在拆除小龙坎街道解放坡30号房屋二楼阳台处的预制板时,坠落至已经拆除的原33号房屋地基地面上,16时45分许,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确认谭*修已死亡。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不力,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扎实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的违规操作行为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询问笔录,证明2025年5月23日16时30分许,重庆欣顺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人谭*修在拆除小龙坎街道解放坡30号房屋二楼阳台处的预制板时,坠落至已经拆除的原33号房屋地基地面上,16时45分许,120医护人员赶到现场,经检查确认谭*修已死亡。证明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不力,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扎实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的违规操作行为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证据二: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明被处罚主体合法。
证据三:勘验笔录,证明事故现场勘验情况属实。
证据四:在事故调查中,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中无工人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资料,证明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对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不力,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对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未扎实开展现场隐患排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工人的违规操作行为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鉴于你公司在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配合调查,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九节生产安全事故板块(修订稿)“9.1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基准表”序号10:“死亡1人,重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0万元的,单位处罚:50-55万元”和《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六条第二项:“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减轻处罚应当低于最低罚款数额,从轻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30%以下确定(包含本数),从重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70%以上确定(包含本数),一般处罚按最低罚款数额到最高罚款数额这一幅度的30%—70%实施行政处罚(不包含本数);”的规定,决定给予重庆林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重庆市工商银行天星桥分理处,账号3100024919026404335(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