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6MB18895344/2023-00300 信息分类名称: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应急局 生成日期: 2023-09-26 发布日期: 2023-10-23
名称: (沙)应急罚〔2023〕(执)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沙)应急罚〔2023〕(执)104号 主题词:
(沙)应急罚〔2023〕(执)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10-23

被处罚人: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00236********5335

家庭住址:重庆市奉节县云雾乡码头村****

邮政编码:404628     联系电话:182****5674

所在单位: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职   务:总经理

单位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城大道754-24(牛津大道24-4-14

违法事实及证据:

20237109时左右,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工人陈万叫王梅(法人刘培的母亲)协助将一袋装有泡沫的编织袋抬到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在往泡沫冷压机里倒泡沫时,编织袋一并掉入泡沫冷压机内,导致泡沫冷压机轴承被缠住不能转动。陈万将泡沫冷压机断电后,站在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端口处,用刀子把轴承上缠着的编织袋割断。920分左右,陈万双脚踩在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端两侧边缘的铁皮上,双手撑着泡沫冷压机顶部边缘铁皮,喊另一名工人宋云开关一次泡沫冷压机电源,以便把缠在轴承下方的编织袋残片在轴承转动时取出。宋云来到电源箱旁边,进行了一开一关的操作,随即听见陈万在喊脚受伤了云立即和王梅跑过去查看,发现陈万的双腿被泡沫冷压机内的刀片卡住受伤,王梅跑出仓库外大声呼救。928分左右,隔壁的重庆金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工人陈听见王梅在呼救后,立即跑过去查看,并拨打了1191201020分左右,120119相继到达事故现场,对陈万开展施救,陈万经120医护人员检查确认已死亡。培,作为公司总经理存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证据一:询问笔录6份,证明20237109时左右,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工人陈万叫王梅(法人刘培的母亲)协助将一袋装有泡沫的编织袋抬到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在往泡沫冷压机里倒泡沫时,编织袋一并掉入泡沫冷压机内,导致泡沫冷压机轴承被缠住不能转动。陈万将泡沫冷压机断电后,站在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端口处,用刀子把轴承上缠着的编织袋割断。920分左右,陈万双脚踩在泡沫冷压机传送带上端两侧边缘的铁皮上,双手撑着泡沫冷压机顶部边缘铁皮,喊另一名工人宋云开关一次泡沫冷压机电源,以便把缠在轴承下方的编织袋残片在轴承转动时取出。宋云来到电源箱旁边,进行了一开一关的操作,随即听见陈万在喊脚受伤了云立即和王梅跑过去查看,发现陈万的双腿被泡沫冷压机内的刀片卡住受伤,王梅跑出仓库外大声呼救。928分左右,隔壁的重庆金垠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工人陈听见王梅在呼救后,立即跑过去查看,并拨打了1191201020分左右,120119相继到达事故现场,对陈万开展施救,陈万经120医护人员检查确认已死亡。培,作为公司总经理存在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证据二:公司营业执照、身份证明,证明主体合法。 

证据三:勘验笔录1,证明事故现场勘验情况属实。

证据四:在事故调查中,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提交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相关资料,无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证明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违法行为,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的规定,根据重庆越山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提供的刘2022年收入证明为48000元,决定给予刘培处以罚款人民币19200元(壹万玖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罚款缴至重庆市工商银行天星桥分理处,账号3100024919026404335(重庆市沙坪坝区财政局),到期不缴本机关有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重庆市沙坪坝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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