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镇街进一步抓好危化品经营企业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沙坪坝应急局编制了“危化品经营安全‘十到位’防范措施”供参考。
1. 培训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电工、焊工、高空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线从业人员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
2. 标识到位。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限速、禁止烟火、禁用手机、防触电等安全标识。氧气罐区、充装区禁止油脂并设置禁止油脂标志,5米范围内无可燃物。
3. 安防到位。视频监控、液位仪、渗漏报警仪、可燃气体(燃气)报警仪、紧急切断系统投入运行。危险化学品储罐、工艺管线无跑冒滴漏;储罐容量低于罐容积的95%;压力表刻度盘指示限压值的红线清晰,指针未超红线;安全阀悬挂检验标签并在有效期内。
4. 堆垛到位。危化品分垛堆放时,单垛面积小于100平方米,离墙大于50厘米,离柱大于30厘米、高度小于2米、垛间距大于1米、主通道宽度大于2米。各类气瓶防倾倒链悬挂牢固,空瓶实瓶分区储存并标识。
5. 看护到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消除人体静电、车辆静电接地、警戒隔离、放置轮档、现场备好应急器材、全程专人看护。经营场所无明火设备。
6. 维修到位。检维修必须按经审查同意的方案实施,由有资质单位和人员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投用;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严格实行作业票制度,一级和特级动火要视频录像;杜绝赶工期、抢进度。
7. 劳保到位。作业人员正确齐全穿戴安全帽、劳保鞋、手套等劳保用品,涉及低温、窒息液化气体戴防冻伤手套和氧含量报警器。
8. 禁行到位。禁止未经许可经营,以及未经许可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和储存场所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滚、碰、抛、摔、砸野蛮装卸危险化学品,以及无资质人员、车辆装载、运输危险化学品。
9. 防疫到位。落实人员实名制管理和“一人一档”制度。对进出场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登记,查验行程码、健康码,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10. 演练到位。每半年演练每种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方案)至少各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