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
(一)认清当前形势。冬去春来,天干物燥,当前正值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和烧纸祭祀、春游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隐患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之林内可燃物堆积,一旦遇到高温连晴天气,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严重威胁生态环境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压实责任体系。紧扣“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强化统筹协调、压实责任体系。组织召开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会、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会、自然灾害趋势分析会商会,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推进森林防火防虫十户联防工作机制。督促林业、有关镇街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护林员巡护责任,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多措并举、以防为主,全力以赴守好森林防灭火底线
(一)强化监测预警。各镇街,区林业局、区应急局等单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气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及时会商研判森林火险形势,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确保信息通知到林区群众、发送到护林员。充分运用火情智能监控、瞭望监测、人工巡逻等手段实施林火监测,实现火情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按照全区春防工作安排,深入林区全方位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清理林区道路、步道两侧和坟区周围区域可燃物110余吨,对森林火灾形成有效阻隔。二是加大林内农田、农户、重要设施排查,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和电力设施引发森林火灾。三是对重要设施、易燃易爆仓库,以及入山路口、寺院、墓地、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属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开展每日巡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火源管控。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格扫码入林,坚决防止火种进山、林区明火。加强巡山守卡,钟文副区长带队巡林,每天450余人(其中护林员243人)在132个守卡点(其中增设47个)参与防火值班、守卡巡护。切实加强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管理,严控林区上坟烧纸、烧草焐灰等行为。加大防灭火公路、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力度。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微信公众号、手机信息、移动宣传车、门户网站等平台,大力普及森林防灭火常识和法律政策规定,增强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氛围。重点加强对林区农户、外来人员、林内景区旅游人员等人群的宣传力度,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等人员的劝导管理工作。组织各涉林镇街、有关单位张贴《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防火宣传画报2000份,印制宣传单16万张,更新宣传横幅170条。
三、未雨绸缪、加强值班,全员备勤做好森林灭火救援准备
(一)加强培训演练。认真落实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级应急救援队提前做好装备、机具和物资准备,做好现有扑火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时添置实用的扑火设备,保障灭火队伍战斗力。各救援队伍于4月底前至少完成1次森林灭火专项演练,细化、实化应急处置流程,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二)落实值班备勤。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值守不缺位,责任不脱节。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对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而贻误扑火时机的人员和单位,严肃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查问责。应急、林业、公安等部门,采取专项督导、抽查暗访、执法检查等手段,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的方式,深入林区检查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进行通报,做到督查工作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