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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生育津贴请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完成申领
来源:重庆市沙坪坝区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6-01-22

各单位经办人及参保人:

按照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职工应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流程如下:

1202511日后,已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终止妊娠)的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线上申领生育津贴,无需提交任何纸质资料。

2202511日前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参保人需线下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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