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经办人及参保人:
按照我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职工应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的90日内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流程如下:
(1)2025年1月1日后,已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终止妊娠)的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或“渝快办”政务服务平台直接线上申领生育津贴,无需提交任何纸质资料。
(2)2025年1月1日前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参保人需线下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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