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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两病”的医保报销政策
来源: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9-10-29

“儿童两病”的报销实行定额付费结算,不受目录限制。参保人和医保基金分别按定额标准的30%和70%支付,比如补偿标准是8万元,那么参保人自己负担2.4万元,医保基金负担5.6万元。如果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渝办发〔2010〕26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儿童 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渝人社发〔2018〕18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儿童多种先天性心脏病医保报销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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