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工作日
二、申报途径:单位经办人或法定继承人(不受理代办)到区医疗保障局账户管理窗口办理。
三、退款渠道:
1.选择余额继承的,立即将余额转入法定继承人职工医保账户;
2.法定继承人无重庆市职工医保账户可以采用现金继承,死者随单位参保的,统一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转交法定继承人;死者是个人参保人员的,拨付到参保人已启用的社保卡金融账户或参保人的工商银行代扣账户。
四、退款周期:
1.余额继承立即到账;
2.现金继承三个月内(银行账户有问题可能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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