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6-00077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其他/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6-02-06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 文号: | 主题词: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事业单位。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承担全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管理等任务,是沙坪坝区儿童保健、计划生育、妇产科质控中心挂靠单位,是重庆市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救助服务机构,沙坪坝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沙坪坝区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6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民所有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现有城区本部和陈家桥保健部两院区,建筑面积9861.31平方米。其中本部4955.83平方米、陈家桥院区4905.48平方米(实际使用1453.88平方米)。按照妇幼机构大部制建设,设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孕产保健部,下设临床科室8个、医技及辅助科室4个。
2021年7月,我院在西部(重庆)物流园启动建设新院区。新院建设项目占地约53亩,其中一期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规划床位300张,锚定“大专科·优综合·中西医结合”的三级妇幼保健院发展定位,致力于建设成为区妇女儿童医院、高校教学医院、主城西部区域妇幼保健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16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49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60.7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119.22万元,事业收入较去年减少68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6166.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78.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411.3万元,住房保障77.3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60.7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3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604.0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68万元,比2025年增加11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68万元,比2025年增加119.2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在编在职人数比上年增加4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5年增加0万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6年公务接待费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5.7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86.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1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 委托业务费:指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郑倩 联系方式:023-6541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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