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009290438E/2024-00163 | 信息分类名称: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2-17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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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域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沙坪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执行短缺药品监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等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贯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2.拟订和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代管重庆市沙坪坝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沙坪坝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单位构成。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1月挂牌,内设科室13个,核定行政编制30名,领导配置4名。代管区红十字会、区计生协会2个群团。现有委属参公单位1家,公共卫生机构1家,委属管理单位1家,区人民医院等二级医疗机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等一级医疗机构21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5660.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340.62万元,事业收入168508.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20.00万元,其他收入1791.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15549.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收入拨款增加3066.88万元,项目收入拨款增加124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05660.82万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024.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357.75万元,住房保障227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去年增加15549.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066.8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82.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40.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40.62万元,比2022年增加15549.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2.04万元,比2022年增加3066.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4859.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商品服务支出(定额)减少1792.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用经费定额从4.43万元/人降至1.81万元/人且按在编实有人数编制,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128.58万元,比2022年增加124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影响公共卫生增加858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增加2847.19万元、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增加61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544万元、公立医院增加58万元、中医药增加60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15.79万元、红十字事业减少7.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700万元、公立医院458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44万元、公共卫生10,274.5万元、中医药60万元、计划生育事务5483.96万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600.62万元、红十字事业7.5万元等重点工作。
本部门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2.75万元,比2022年减少6.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5万元,比2022年减少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0万元,比2022年减少4.7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卫生健康委机关、红会、计生协会、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家单位(其中1个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0.09万元,比上年减少201.28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77.1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26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99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961.3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5.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6.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128.5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勤执法用车4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金玲 联系方式:65829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