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106MB16554042/2024-00023 | 信息分类名称: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 生成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日期: | 2024-01-22 |
名称: |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文号: | 主题词: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事业单位。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承担妇女儿童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及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工作,开展孕产妇、妇女和儿童相关的临床医疗服务。
(二)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是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全民所有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院现有城区本部和陈家桥保健部两院区,建筑面积约9861.31平方米。其中本部4955.83平方米、陈家桥院区4905.48平方米(实际使用1453.88平方米)。开设有儿童保健部(儿童保健科、儿科)、妇女保健部(妇女保健科、妇科、计划生育科、避孕药具管理科)、孕产保健部(孕产保健科、产科)。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不属于本轮机构改革的涉改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71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60.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55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5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77.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减少22.48万元,事业收入较去年增加 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6710.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0万元,教育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51.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6493.48万元,住房保障65.11 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477.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523.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 3001.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60.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60.58万元,比2023年减少2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160.58万元,比2023年减少22.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编实有人数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公用经费定额按照预算单位在编实有人数定员定额标准编制,本年公用经费定额由上年1.81万元/年/人减少到1.45万元/年/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 0 万元。
重庆市沙坪坝区妇幼保健院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比2023年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4年公务接待费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6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71.7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7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郑倩, 联系方式: 023-65414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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