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返回主网站 繁体版
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27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政府举办的一所公益性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为百姓提供常见疾病的诊治和公共卫生服务。

中心设内、外、妇、儿、中医、口腔、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检验、B超心电、放射等科室;有DR医用诊断X光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化学发光分析仪、全自动凝血分析仪、肺功能分析仪、十二导心电图机、彩色多普勒成像、经颅多普勒等检查检验设备,为沙坪坝街道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儿科于2007年与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合作组建,秉承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先进技术,拥有儿科专家医护团队,儿科技术优势凸显。中心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预防接种、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医技科、大外科、儿童健康管理科、内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等十一个科室,其中医技科含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大外科含外科、口腔科、妇科,儿童健康管理科含儿科、预防保健科。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纳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527.43万元,支出总计3,483.92万元,结余分配43.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7.02万元。支出方面因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52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4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拨款减少1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2.97万元,占33 %,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事业单位医疗费等社保费拨款收入115.02万元,住房公积金拨款收入35.08万元,住房补贴拨款收入12.77万元,人员工资绩效等拨款收入448.78万元,商品和服务定额支出拨款收入10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拨款收入353.74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拨款收入55.28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拨款收入22.01万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拨款收入6.4万元,中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拨款收入5万元;事业收入2,361.32万元,占66.9%,主要是门急诊收入1,898.77万元,住院收入462.55万元;其他收入3.14万元,占0.1%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483.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85万元,下降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减少了公用经费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327.34万元,占95.5%,主要是人员工资、绩效、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965.32万元,办公费、水电通讯费、药品耗材、疫苗、外检费以及临聘人员工资绩效等公用经费支出2,320.65万元,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支出41.37万元;项目支出156.58万元,占4.5%,主要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55.28万元,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项目22.01万元,中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5万元。此外,结余分配43.5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余分配43.51万元,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年末提取专用基金17.4万元,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26.11万元,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2.9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39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拨款收入减少10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6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39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拨款收入减少1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11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人员经费122.95万元,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306.7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39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保安保洁服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主要使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故公用经费减少152.5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8.1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调增人员晋级晋档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33.68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死亡抚恤金支出89.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06.74万元,调减专用材料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23.8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59.44万元,占1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68万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社保费支出调增33.68万元,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及死亡抚恤金支出调增89.2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955.68万元,占8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94万元,增长39.57%,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调增14.37万元,专用材料费等公用经费支出调减99.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调增306.74万元,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支出调增46.28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47.85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7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公积金支出调增1.71万元,住房补贴支出调增12.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28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故工资绩效及社保费等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3万元、津贴补贴5.66万元、绩效工资249.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6.7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万元、住房公积金35.08万元、住房补贴12.77万元、医疗费12.56万元、抚恤金10.31万元、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78.97万元。公用经费35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52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等主要使用单位自有资金支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6.38万元、印刷费1.85万元、手续费0.65万元、水费1.48万元、电费7.99万元、邮电费2.96万元、物业管理费7.16万元、维修(护)费14.83万元、租赁费0.23万元、专用材料费151.89万元、劳务费105.03万元、委托业务费1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9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支出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未使用财政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使用财政资金开支公车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基层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本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6%。主要用于采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心电监护仪、中医科相关治疗仪器等医疗专用设备支出62.04万元,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办公设备支出27.29万元,保安保洁费、物业管理费等服务支出47.71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14.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按进度使用,项目工作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使用财政资金353.74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制订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实施方案》,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和日常正常运转,同时为提高全体职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每月进行严格专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项目经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上级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353.74万元,支出了353.7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辖区居民提供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2021年支出中,用于人员经费319.41万元(占比90%)、材料费14.99万元、其他公用经费19.34万元。

实施及完成情况:成立了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小组,每月对各科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导,并在每月10日前将考核结果汇总,公开通报。中心考核小组按照《沙坪坝区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每月对十三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考核。

绩效评价结果综合分析:督促指导规律用药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使慢性病患者病情控制率逐年提升。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使居民电子档案成为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有效依据。通过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技能调查,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动了中心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真正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同时稳定了人才队伍,落实了双向转诊和医疗资源共享,加快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郑贤利6539509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调整备案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53.74

353.74

353.74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353.74

353.74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353.74

100.00%

/



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开展和日常正常运转,同时为提高全体职工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每月进行严格专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足额发放项目经费,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顺利推进。

督促指导规律用药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使慢性病患者病情控制率逐年提升。切实提高档案利用率,使居民电子档案成为个人健康医疗信息的有效依据。通过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理念、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基本技能调查,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推动了中心医疗服务模式的转变,真正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同时稳定了人才队伍,落实了双向转诊和医疗资源共享,加快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公众健康教育活动举办次数

10


10

3%

90

2.70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制作平面材料份数

25000


29350

3%

90

2.70



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制作宣传栏个数

30


31

3%

90

2.70



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慢性病患者登记管理数量

5000


5105

3%

90

2.7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报告人数

90


97

3%

90

2.7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人次

人次

360


388

3%

90

2.70



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巡查次数

220


238

4%

90

3.60



65岁及以上居民健康管理人数

4500


4723

3%

90

2.70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55%


57.40%

3%

90

2.70



65岁及以上居民中医体质辨识管理率

%

50%


50.80%

3%

90

2.70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85%


89.61%

4%

90

3.60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90%

3%

90

2.70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90%


90%

3%

90

2.7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

%

100%


100%

3%

90

2.70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

100%


100%

4%

90

3.60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

%

90%


90.50%

3%

90

2.70



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度

%

95%


98.40%

3%

90

2.70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50%


50.80%

3%

90

2.7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99%

4%

90

3.6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80%

4%

90

3.60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80%


82%

4%

90

3.60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90%

3%

90

2.70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100%


100%

4%

90

3.60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

100%


100%

4%

90

3.6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3000


3418

4%

90

3.60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1500


1687

4%

90

3.60



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

%

60%


65%

3%

90

2.70



早孕建册率

%

90%


92.64%

3%

90

2.70



产后访视率

%

90%


93.25%

3%

90

2.70



新生儿访视率

%

90%


95.71%

3%

90

2.7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使用财政资金55.27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统一在联合体平台集中采购和付款,所有的药物实行药品零差率,药品价格在中心进行实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中心药品基本药物品种占比61%。定期组织开展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工作,加强督导,每个季度统计各科各医师使用基药占比进行考核。2021年基本药物的采购率61.2%,基药的使用率66%

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共收到上级财政补助基本药物补助资金55.27万元,支出了55.27万元,其中用于人员经费27.53万元、设备购置2.57万元、公用经费25.17万元。基药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执行相关财务支出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实施及完成情况:成立基本药物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每个季度基本药物采购、使用数据的评价,收集资料、汇总数据,根据统计结果按中心制定基本药物使用指标进行绩效考核。中心的HIS系统时时监控和提取各个科室和医师的基药使用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综合分析:基本医疗费用下降,中心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统一网上采购、统一药物配送、统一零差价销售的管理,基本药物价格大幅降低。临床用药渐趋合理,处方更为规范,遏制了过度用药。社会反响总体良好,实现了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人次上升、均次医疗费用下降的预期目标,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郑贤利6539509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调整备案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5.27

55.27

55.27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55.27

55.27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55.27

100.00%

/

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基本改变以药养医的传统格局,减少群众用药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保证药品数量和剂型足够供应,让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规范国家基本药物使用,及医务人员的开药行为,遏制过度治疗和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进一步引导群众形成合理科学的用药习惯,从而提高群众健康素质。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实施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就是门诊人次上升、病人费用降低,有效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群众满意率较高。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25%

90

22.50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50


55

30%

90

27.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25%

90

22.50

群众满意率

%

100


100

20%

90

18.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中医药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使用财政资金5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治疗,体现中医特色。我中心可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非药物适宜技术疗法10种,如针灸、艾灸、火罐、熏洗、刮痧、推拿、针刺治疗等,简便易行,疗效显著,深受广大群众欢迎。

实施及完成情况:购置脑功能障碍治疗仪,对患者进行磁疗和低频治疗,改善脑部新陈代谢以及改善脑部血液微循环,增强大脑的恢复能力;购置红外光灸疗仪,用于腰椎间盘突出症引起疼痛的辅助治疗。

资金管理情况:2021年收到沙坪坝区财政局拨付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设备采购支出5万元,结余0元。中心做到了专款专用,为中医药综合能力建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绩效评价结果综合分析:通过对仪器设备的引进,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提高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了脑供血不足,头晕失眠等患者的治疗效果,增加了患者的依从性,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2021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盖章):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坪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中医综合能力建设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郑贤利6539509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调整备案后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

5

5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5

5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5

100.00%

/


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0.00%

/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积极开展中医非药物治疗,体现中医特色。我中心可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非药物适宜技术疗法10种,如针灸、艾灸、火罐、熏洗、刮痧、推拿、针刺治疗等。

通过对仪器设备的引进,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提高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高了脑供血不足,头晕失眠等患者的治疗效果,增加了患者的依从性,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护理质量,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设备购置成本

万元

=

5


5

80%

90

72.00


群众满意率

%

100


100

20%

90

18.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395095



Copyright © www.cqspb.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19004061号-1 联系我们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60250086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65368559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