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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25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是一所集“医、防、养、教、研”于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全生命周期为过程,以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服务对象,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及优生优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的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及住院医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并承担辖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理以及辖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心开设有内、外、妇、儿、全科、口腔、中医、康复等临床科室;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操作实训室等医技及其他科室。并设有护管医保科、医教科、综合办公室、后勤信息科、财务科等10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纳入2021年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核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436.00万元,支出总计2,436.0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17.46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84.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91.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15.86万元,结余分配较上年减少7.78万年。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436.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0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一是公招新进编制员工2名及编制员工申请提取购房补贴,基本养老保险增加0.59万元,职业年金增加1.56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4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32万元,编制员工购房补贴增加15.42万元;二是医防融合管理模式下,门诊、住院医疗收入都有明显增长,2021年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84.56万元,增长率为6.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05万元,占42%;事业收入1,412.95万元,占58%。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10.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80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一是编制员工人员数增加2人及新增提取住房补贴人员5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2.15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增加0.59万元,职业年金支出增加1.5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增加0.32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44万元,2021年新增5名编制员工申请提取住房补贴购房补贴,购房补贴较上年增加15.42万元;二是因新冠疫情影响,临床科室人员配备增加,人员经费、购买疫情防控物资、设备增加,公卫支出、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等增加9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39万元,占90.9%;项目支出220.35万元,占9.1%;此外,结余分配25.2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3.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4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21年编制人数较上年增加2人,2020年编制人数11人,2021年编制人数13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15.8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3.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编制员工人数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15万元;中心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严格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开支,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0.55万元,新增加编制员工申请提取住房补贴,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15.8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11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住房保障支出26.3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9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3.37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5.65万元,绩效工资增加0.1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增加0.59万元,职业年金增加1.5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增加2.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增加21.03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加0.44万元,医疗费减少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29.5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72.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8.55万元,印刷费增加0.56万元,手续费减少0.12万元,水费减少0.41万元,电费减少1.02万元,邮电费减少0.42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4万元,维修(护)费增加0.6万元,租赁费增加6.77万元,培训费减少0.07万元,专用材料费增加15.08万元,劳务费增加51.31万元,委托业务费减少0.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7.33万元,资本性支出减少59.3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租赁费、劳务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基层医疗机构,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主要用于采购数字化口腔X射线成像系统、中频电疗仪、电脑、打印机、会议桌等货物类支出9.14万元;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车辆加油服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整合升级建设等服务类支出34.53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640.8万元;从评价情况看,各个项目资金按进度使用,项目工作均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资金执行率达到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国家基本药物改革专项经费:

2021年有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改革专项预算资金33万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医生服务人口数量覆盖率100%。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国家基本药物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3

33

33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33

33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33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医生服务人口数量覆盖率100%。二是中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占比达到50%以上。三是持续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支付补助资金,推进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纳入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四是所有基本药物在市药品交易所统一线上采购,统一采购目录,限时回款。五是执行“零差率”销售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

%

50

50 

54

100%

25

25.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21

21.00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22

22.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22

22.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基层卫生改革房屋租赁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就医环境和员工的工作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员工的认同感,提升了基层医院的品质,实现了以下目标:一是美化了医院环境,加强医院人文环境建设;二是通过新租办公区改善了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同时扩大了业务用房面积的使用。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层卫生改革房屋租赁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100

100

100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100

10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诊疗和就医环境,提升医院品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二是严格执行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程序,实行专款专用。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租赁面积

平方米

1343

1343

1343

100%

25

25.00

租赁单价

元/平方米

709

709

709

100%

25

25.00

预期使用人数

38

38

38

100%

20

20.00

使用者满意度

%

95

95

95

100%

20

2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7.8万元,执行数为50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效果: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预防接种、老年人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十四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达标,群众主动参与与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

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07.8

507.8

507.8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507.8

507.8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507.8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不断提高员工整体能力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他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更好地为居民健康服务。

与年初绩效目标一致,无调整

已完成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

65

65

65

100%

10

10.0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95

95

100%

10

10.00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70

70

70

100%

13

13.00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70

70

70

100%

13

13.00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知晓率

%

90

90

90

90

10

10.00

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

4600

4600

4600

4600

12

12.00

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

1906

1906

1906

1906

12

12.00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80

80

80

80

10

1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0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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