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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18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区域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沙坪坝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执行短缺药品监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等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贯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指导镇(街道)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1.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2.拟订和实施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3.代管重庆市沙坪坝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沙坪坝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共设13个内设机构,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科教科、财务审计科、规划发展与信息统计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产业发展办公室)、医政药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疾病防控与妇幼保健科、中医药与老龄健康科、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与法制监督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848.42万元,支出总计7,848.4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6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7,84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20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8.4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7,8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2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954.67万元,占12.2%;项目支出6,873.75万元,占87.8%。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将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上交财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48.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7.65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4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8.20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60.41万元,增长45.7%。主要原因是,第一基本支出类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经费,因增人增资情况增加了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增加了购房补贴经费,增加了人员死亡抚恤金等。第二项目支出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因计划生育对象生育关怀特设和奖特扶调标增加了计划生育事务专项经费等。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28.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8.20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事务包括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和计划生育奖特扶金对象人数变动及提标等原因增加专项经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增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其他方面项目资金因工作变动相应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40.41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第一基本支出类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经费,因增人增资情况增加了行政运行、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增加了购房补贴经费,增加了人员死亡抚恤金等。第二项目支出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因计划生育对象生育关怀特设和奖特扶调标增加了计划生育事务专项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5万元,下降34.5%,主要原因是按财政要求将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上交财政。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62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02万元,增长203.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18.14万元,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87.56万元,增加死亡抚恤金50.32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7,559.63万元,占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6.43万元,增长43.1%,主要原因是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因计划生育对象生育关怀特设和奖特扶调标增加了计划生育事务专项经费等。

(3)住房保障支出36.1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7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加住房公积金3.4万元,增加职工购房补贴4.5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97万元,增长8.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工资性支出增加、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91.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1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公用支出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58万元,下降71.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公务用车制度。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务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2万元,主要用于创卫检查、医疗机构现场审核、基本公共卫生考核、公共卫生场所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8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维修和油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会议和培训相结合。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会议和培训相结合。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1万元,下降16.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把公用支出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印刷品和购买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4440.9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卫生行政许可:

2021年有效使用卫生行政许可专项预算资金10万元,开展医疗卫生行政审批工作及中医诊所备案、输液备案等公共服务工作,所需专家劳务、现场勘测、证件和文书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第三方机构开展新设置医疗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项目名称

卫生行政许可工作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6546418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22.5

10

10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22.5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10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医疗卫生行政审批工作及中医诊所备案、输液备案等公共服务工作,所需专家劳务、现场勘测、证件和文书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第三方机构开展新设置医疗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开展医疗卫生行政审批工作及中医诊所备案、输液备案等公共服务工作,所需专家劳务、现场勘测、证件和文书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按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第三方机构开展新设置医疗机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指    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完成及时率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实际

%

100%

100%

100%

100%

30

30.00

质量达标率

%

100%

100%

100%

100%

20

20.00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90%

99%

100%

10

1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生育关怀特设资金  

2021年有效使用生育关怀特设专项预算资金100万元,对全区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丧葬关怀对象、低保计生家庭未成年子女生病住院关怀对象、低保计生家庭独生子女高考助学关怀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中中年丧子成员生病住院关怀对象、计划生育家庭特殊情形困难关怀对象、区级走访慰问关怀对象六类人群发放生育关怀特设资金。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项目名称

生育关怀特设资金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6546422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100

100

100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100

10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100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当年文件中符合关怀标准的六类关怀报账工作。

完成当年文件中符合关怀标准的六类关怀报账工作。

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指    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00

资金发放足额率

%

100%

100%

100%

100%

10

10.00

计生特殊家庭满意率

%

100%

100%

100%

100%

20

20.00

计生特殊家庭稳定水平

%

100%

100%

100%

100%

50

50.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奖特扶资金

2021年有效使用计划生育奖特扶专项预算资金4330.91万元,完成奖特扶资金全年足额发放,保障了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国家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重庆农村独生子女四级残疾家庭扶助方面工作的落实。如下表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项目名称

奖特扶资金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65464225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3962

4330.91

4330.91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3962

4330.91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4330.91

100.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奖特扶资金全年足额发放。

奖特扶资金全年足额发放。

奖特扶资金已足额发放。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指    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      (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扶助独生子女伤残家庭人数

1503

1503

1503

100%

10

10.00

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人数

1941

1941

1941

100%

10

10.00

扶助计划生育并发症一级、二级、三级人数

20

20

20

100%

10

10.0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数

7951

7951

7951

100%

10

10.00

符合条件对象申报覆盖率

%

100%

100%

100%

100%

15

15.00

奖励和扶助资金到位率

%

100%

100%

100%

100%

15

15.00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元/人/月

680

680

680

100%

5

5.00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

元/人/月

850

850

850

100%

5

5.00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金发放标准

元/人/月

一级:4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
删级:200元/人/月

一级:4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
删级:200元/人/月

一级:400元/人/月
二级:300元/人/月
删级:200元/人/月

100%

5

5.00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标准

元/人/月

独子及双女户:90元/人/月,独女户130元/人/月

独子及双女户:90元/人/月,独女户130元/人/月

独子及双女户:90元/人/月,独女户130元/人/月

100%

5

5.0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464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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