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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106MB16554042/2023-00217 信息分类名称: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2-08-24 发布日期: 2022-08-24
名称: 重庆市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文号: 主题词:
重庆市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2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覆盖传染病防控、慢性病干预、环境卫生与健康、职业病防控、健康教育、实验室检测、卫生应急等业务领域的全区唯一的综合性公共卫生机构。

宗旨和工作范围:预防控制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提高人民健康水平。(1)承担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2)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3)承担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市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4)承担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5)开展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工作。(6)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7)承担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卫生机构,机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党务人事科、传染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健康教育促进与慢性病管理科、结核病艾滋病防治科、技术质量管理科、公卫一科、公卫二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共12个职能科室。(本年度无机构变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单位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874.88万元,支出总计13,874.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45万元、增长3.8%,收入变动主要原因是:1.中心迁扩建工程收入增加470.18万元;2.四价、九价宫颈癌等高价苗需求增加,接种人次增加,同时高价苗如带状疱疹病毒疫苗上市,疫苗收入增加。支出变动主要原因:1.2020年发放一线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慰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发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增核部分;2.本年度公用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35.29万元,增长5%,主要是疫苗成本增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3月中心及基层接种单位门诊未对外开展接种工作,疫苗支出下降;3.本年度项目支出相比上年度增加约250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为中心迁扩建工程支出增加约1035万元,新冠防控资金和其他项目支出减少约785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3,87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8.72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1.中心迁扩建工程收入增加470.18万元;2.四价、九价宫颈癌等高价苗需求增加,接种人次增加,同时高价苗如带状疱疹病毒疫苗上市,疫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1.16万元,占27.5%;事业收入10,063.71万元,占72.5%。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3,556.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7.8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1.本年度公用支出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435.29万元,增长5%,主要是疫苗成本增长,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3月中心及基层接种单位门诊未对外开展接种工作,疫苗支出下降;2.本年度项目支出相比上年度增加约250万元,增长9%,主要原因为中心迁扩建工程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566.75万元,占77.9%;项目支出2,989.97万元,占22.1%。此外,结余分配318.1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1.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1.37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一线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慰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发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增核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1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10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冠防控资金相比2020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76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区级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用于中心迁扩建工程,中央市级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1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37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2020年发放一线防疫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慰问,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补发以前年度超额绩效增核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76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区级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用于中心迁扩建工程,收到的中央市级项目的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无增长。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6.61万元,占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3,468.87万元,占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2.77万元,增长15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区级财政项目拨款收入用于中心迁扩建工程,收到的中央市级项目的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75.68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1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正常晋薪。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含在编人员工资绩效社保等。公用经费51.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26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缩减,加强了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运行成本,严格费用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含维持中心日常运转所支出的办公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8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3万元,下降6.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中央八项规定中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公务接待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8.57万元,增长110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中心处置仅有1辆已达使用年限的公务车辆。但因中心承担全区国家、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等各项任务。特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新冠流行病学调查、新冠核酸采样检测、消杀、新冠疫苗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因此结合公车编制数量特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购入应急保障车辆3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承担全区国家、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等各项任务。特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新冠流行病学调查、新冠核酸采样检测、消杀、新冠疫苗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中心处置仅有1辆已达使用年限的公务车辆。但因中心承担全区国家、市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水质监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等各项任务。特别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新冠流行病学调查、新冠核酸采样检测、消杀、新冠疫苗运输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因此结合公车编制数量特向上级部门申请资金购入应急保障车辆3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应急保障车辆外出处理各类疫情产生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0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2021年上半年产生的租车费用没有计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4批次共85人的工作督导,调研,交流及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中央八项规定中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减少接待数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3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及中央八项规定中厉行勤俭节约的规定减少接待数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3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55.68元,车均购置费2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2021度中心整体会议频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60万元,增长497.2%,主要原因是2021年组织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贯及艾滋病筛查实验室人员上岗培训会;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暨性病监测培训会;预防接种人员资质培训会等几次全市规模的培训会。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46.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6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53.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3.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主要用于采购实验室使用凝胶成像系统、脉冲场凝胶电泳仪、学生常见病监测用相关设备、预防接种门诊疫苗接种告知确认、预防接种门诊电子核签系统、应急保障用车辆、疫苗冷链运输车、新冠病毒核酸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资金552.56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新冠防控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新冠防控项目专项预算资金457万元,切实巩固新冠疫情防控成果,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不断提升核酸检测、流调溯源和大规模采样等能力,全面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召开全区新冠肺炎专题风险评估会4次,开展三公(工)流调队伍、疫情防控、物资管理、《生物安全法》、标本采集与检测技能等各类培训,培训覆盖人员3000余人次。自主编印告市民书、工作手册、宣传海报等各类宣传资料。主动对接区融媒体中心在沙坪坝新闻、沙磁荟APP等媒体平台持续报道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并通过三级健康教育网络,多渠道、立体化开展疫苗接种及疫情防控政策宣传解读及知识普及。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新冠防控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周舒君6546090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500

457

457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500

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457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体系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新冠常态化防控,做好健康教育宣传、重点人群检测及实验室能力建设。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方案第七版》和《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重要医疗防控物资储备基本指导标准的通知》和《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重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体系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新冠常态化防控,做好健康教育宣传、重点人群检测及实验室能力建设。及时完成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筛查,确保核酸检测时效,进一步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提升辖区居民卫生和防病意识,有效防控全区新冠肺炎疫情。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

%

500

457

100%

10

10

设备购置数量

3

3

100%

30

30

印刷数量

本、册、张

50000

54500

100%

30

30

新冠核酸检测人数

人次

65000

68523

100%

10

10

新冠核酸检测环境样本

10000

10617

100%

10

10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食品风险监测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食品风险监测项目预算资金15万元,启动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如期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监测医院和哨点医院累计网络报送456例食源性疾病病例(含哨点医院食源性疾病病例120例),及时有效调查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报告。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食品风险监测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周舒君6546090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15

15

15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15

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15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总结。根据市级文件、条例要求,启动当年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方案。 如期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及时有效调查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报告;哨点医院完成病原学标本采样和检测120例;完成全年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量的100%。

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总结。根据市级文件、条例要求,启动当年辖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制定方案。 如期开展采样和检测工作。及时有效调查处置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并及时上报报告;哨点医院完成病原学标本采样和检测120例;完成全年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量的100%。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监测食品

120

190

100%

60

60

网络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

380

394

100%

5

5

及时流调食源性疾病事件

1

1

100%

15

15

完成专业技术报告

1

1

100%

5

5

制定监测方案

1

1

100%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3)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2021年有效使用疾病预防控制项目预算资金80.56万元。1、艾滋病防治项目:稳步推进“第四轮全国艾滋病城市示范区项目工作”,继续开展国家青年学生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完成800名在校学生的艾滋病、梅毒、丙肝感染率监测及行为学调查。全区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专题讲座、宣传活动。2、结核病防治项目:全区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非结核门诊报告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总体到位率90%以上。“十三五”重大专项课题“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潜伏感染干预技术研究”进展顺利。3、免疫规划项目:规范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开展全区适龄儿童接种率调查,全区适龄儿童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抓好疫苗及冷链管理,有效利用疫苗追溯系统,实现疫苗规范管理。做好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完成西藏中学重点人群接种4577剂次。4、慢病防控及监测项目:全区电子档案建档率84.70%;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完成率120.42%。提升慢病监测工作质量。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切实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开展沙坪坝区第六届“万步有约”职业人群健走激励赛暨“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顺利完成各类慢病项目工作,持续推进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开展了重庆市老年人免疫预防项目基线调查,完成城市改变糖尿病项目,参与市级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状况监测项目调查。

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填报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

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自评总分(分)

100.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

周舒君65460900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得分(分)

年度总金额

94

80.56

80.56

100.00%

10.00

其中:①部门预算

94

0

其中:①本单位实际支出

80.56

100% 

/

②其他部门指标调入

来源单位

金额

0

②调出到其他单位的实际总支出

0

/

年度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重点人群艾滋病干预检测、对艾滋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检测,并开展规范治疗。要求覆盖率、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2.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结核病患者的转诊、治疗、随访以及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群的干预筛查工作,管理率、筛查率均高于90%以上。3.免疫规划项目: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九大报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要求,积极落实计划免疫等措施。4.慢病防控及监测项目:开展三减三健相关培训及死因监测、新发肿瘤登记随访、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报告等。

1.艾滋病防治项目:开展重点人群艾滋病干预检测、对艾滋病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检测,并开展规范治疗。要求覆盖率、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指标均达标。2.结核病防治项目:开展结核病患者的转诊、治疗、随访以及密切接触者等高危人群的干预筛查工作,管理率、筛查率均高于90%以上,所有指标均达标。3.免疫规划项目: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围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九大报告“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要求,积极落实计划免疫等措施。

开展三减三健相关培训(举办2021年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技能培训会),完成死因监测、新发肿瘤登记随访、心脑血管事件报告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报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年初指标值

调整后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得分系数(%)

核心指标(是/否)

权重(分)

指标得分(分)

艾滋病病人抗病毒治疗覆盖率

人次

90%

91.60%

100%

10

10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测率

%

90%

99.10%

100%

5

5

社区易感染艾滋病高危行为人群干预措施覆盖率

%

90%

91%

100%

5

5

艾滋病病人治疗成功比例

%

90%

98.10%

100%

5

5

结核病防控技术指导区县覆盖数量

23

23

100%

5

5

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及规则服药率

%

90%

90%

100%

5

5

涂阳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

%

95%

95%

100%

5

5

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

90%

95%

100%

5

5

高血压健康管理人数

71500

71562

100%

10

10

糖尿病健康管理人数

24700

30759

100%

10

10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96.45%

100%

10

10

儿童建卡建证率

%

90%

100%

100%

5

5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率

%

100%

100%

100%

5

5

入托入学儿童补种率

%

90%

95.57%

100%

5

5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改进措施及其他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中心2021年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中心已完成2021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中心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4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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